国家税务总局新发布的《网络发票管理办法》将在4月1日起实施,有人解读为“网购电商必须开发票”,甚至“会导致电商升价”。但昨日,记者采访税务人士得知,其实这个管理办法是规范用国家税务总局统一标准的网络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的发票,跟电商开发票是两回事。
网传电商会因发票新规升价
昨日,一条“网络发票4月起全国推广 网购不纳税将成历史”的微博被争相转发。微博内容称,针对“网购不开发票不纳税的潜规则”,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公布了《网络发票管理办法》,有分析人士认为,网络发票加快推广能够加强对电子商务的监管,缓解网上购物经常无发票的难题,为对电商征税做准备。
随后,又有媒体官方微博跟进转发,甚至提出“电商价格会因此大幅提升吗”的疑问。
对此,广州税务机关人士昨日对本报记者表示,新出台的网络发票管理办法跟网店开发票是两回事,管理办法所说的网络发票,简单地说,就是采用税局统一标准的开票系统开出的发票。
早在2009年,广东地税试点发票在线应用系统,当地企业登录在线应用系统,录入开票信息,系统就可自动生成发票号码、查询码等信息,连同开票内容一起打印在空白发票上。企业的开票数据即时传输到税务机关。
“可以说管理办法的出台是明确了网络发票的法律地位。但具体操作上,管理办法出台后与广州之前的做法相比没有太大变化。”广州地税人士说道。
网店本来就应该开发票
广州国税目前仍未采用在线开票系统,市国税人士昨日对本报记者表示,目前还没有收到相关通知要求推行网络发票。至于网店开具发票问题,目前也没有新的规定。
之前,国税部门曾回应“网店征税”问题称,只要在中国境内发生交易,就应该纳税,并不会因为实体店还是网店有所区分,只是单纯在网上交易的网店,由于缺乏实体地址,在税收监管上有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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