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银行或金融业,既是严峻甚而颠覆性挑战,又是宝贵可谓难得机遇。倘若应付不了、招架不住这一挑战,定然难逃“21世纪灭绝恐龙”的宿命。反之,倘若把握利用好这一机遇,可大大更新提升自我,凤凰涅槃。
1995年,世界第一家网络银行在美国诞生,互联网金融拉开序幕。如今,各主要经济体互联网金融更是方兴未艾,如火如荼。至于我国,有关互联网金融讨论与行动更可谓热火朝天,而有关看法又众说纷纭,做法也多少有些“各自为战”,典型的互联网金融战国时代。究竟应该怎么看怎么做互联网金融?
“键盘鼠标”击败“水泥砖头”
互联网金融,顾名思义,即运用互联网技术与精神提供系列金融服务的新型金融。其“新型”非同小可,并非一般,而是具有革命性的新型。换言之,互联网金融的出现及发展是一次金融革命,我们不妨称之为“互联网金融革命”。其革命对象无疑即传统金融业。诚如比尔·盖茨上世纪中后期所预言的:“21世纪传统商业银行将成为一群灭绝的恐龙。”何以如此?
其一,互联网之虚拟网点网络可很大程度替代银行之物理网点网络。网点多,网络覆盖范围大,是传统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基础设施优势,业界通常称之为“水泥砖头”优势。由于打造这样的基础设施并非易事,耗时耗物不说,增加一个网点,尤其是跨区域增加网点,获得监管部门准入,困难重重,因而哪家银行拥有了网点网络或“水泥砖头”优势,哪家银行就拥有了做大做强的基础。
而互联网的出现和发展,其虚拟网点网络却可很大程度替代银行之物理网点网络,“键盘鼠标优势”让其“水泥砖头”优势不再,至少不再那样优势,这就从根本上动摇了传统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基础优势。正是这一替代效应,让互联网成为进入银行业的“不速之客”或“抢食者”。正如一位美国银行家本世纪初始所言:“虚拟市场业务正在吞食实体业务。”
其二,互联网金融更能突破时空局限,而于任何时间、任何地点更灵活地服务更广大时空范围的消费者。互联网金融,依托全天候覆盖全球的虚拟网点网络,让消费者在任何地点,动动手指头,敲敲键盘,点点鼠标,就能支取任何地点的资金,办理远程银行业务,如此任何时间、任何地点更灵活地服务更广大时空范围的消费者,这是传统银行望尘莫及的。
其三,互联网金融还可大幅降低业务成本。早在2000年时,欧洲银行业测算其单笔业务的成本,营业点为1.07美元,电话银行为0.54美元,ATM为0.27美元,而通过互联网则只需0.1美元;一般而言,银行业通过在线虚拟支付的成本是通过物理分支机构支付的1/16到1/6。这样的成本优势空间,意味着什么?不言而喻。
摆脱“灭绝恐龙”宿命可凤凰涅槃
其四,互联网之大数据信息集散处理将大大提升金融业服务与风险管控之能效。互联网产生大数据,大数据推动云计算,而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集散处理,对金融业提升服务与风险管控能效又是至关重要的。大数据集合海量非结构化数据,通过实时分析,为互联网金融机构提供了客户全方位信息,通过分析和挖掘客户的交易和消费信息掌握客户消费习惯,并准确预测客户行为,使银行在营销和风控方面有的放矢。譬如,通过社交网络或电子商务平台可挖掘各类与金融相关的信息,获取部分个人或机构没有完全披露的信息。可以预见,若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信息集散处理,互联网金融必将大大提升金融业服务与风险管控的能效。换言之,更高效周到服务与更安全稳健的金融业可期。
其五,“开放、平等、协作、分享”的互联网精神融入金融业,同时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平台,或将造就新的金融业态。这一互联网精神融入金融业,同时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平台,将改变传统的融资模式,或将衍生既不同于传统间接融资,也不同于传统直接融资的全新融资模式,姑且称其为“互联网融资模式”。与此同时,将增进其与客户之间的了解、理解与良性互动,形成新的金融业客服关系及商业模式,进而造就新的金融业态。
其六,上述因素共同决定,互联网金融更能做到普惠金融。由于其可突破时空局限、可大大降低成本、有大数据、云计算信息集散处理优势以及“开放、平等、协作、分享”之精神,因偏远分散、信息太少、成本居高、风险较大而很难得到金融服务的弱势群体,或能从互联网金融得到有效而可持续的金融服务。我们一直追求的普惠金融梦想,或能通过互联网金融而很大程度得以实现。
综上所述,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银行或金融业,既是严峻甚而颠覆性挑战,又是宝贵可谓难得机遇。倘若应付不了、招架不住这一挑战,或把握不住、利用不好这一机遇,定然难逃“21世纪灭绝恐龙”的宿命,一如以日升昌票号为代表的我国山西票据业,兴盛了一百五十多年,后因未能把握住、利用好“电报金融”而成为灭绝的恐龙。
反之,倘若深谋远虑,从容应对这一挑战,把握利用好这一机遇,不仅可逃“恐龙宿命”,而且可大大更新提升自我,凤凰涅槃。这就是为什么互联网金融革命让银行家们彻夜难眠的理由。
吹捧“野蛮生长”是一种捧杀
我国互联网金融起步并不晚,招商银行于1997年率先推出中国第一家网上银行,仅比世界第一家网络银行晚两年。其发展可以将其划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20世纪90年代中期至21世纪初,以网络银行、网络证券和网络保险的出现为标志,我国互联网金融经历了第一轮高速发展。
第二阶段是21世纪近10年以来,以电子商务、社交网络、移动支付、大数据、云计算、搜索引擎等为代表的新一代互联网技术,以互联网金融业态的形式渗透到金融领域。第三方支付、阿里贷、P2P、线上融资、网络保险、移动支付等新名词、新金融模式层出不穷,它们都给传统金融格局带来了新的变化。
近十多年来,我国网络银行客户数量和交易金额都呈快速增长趋势。就目前来看,互联网金融的主流还是金融系所做。
“互联网金融”其实应当是“互联网”与“金融”两基因有机结合的“转基因金融”。金融系互联网金融之金融基因强势,互联网基因弱势;非金融系互联网金融之互联网基因强势,金融基因弱势,因而应当互相学习借鉴,并积极合作,取长补短,以共同做成“转基因金融”。
互联网金融毕竟是金融,因而不能没有金融基因,而最重要的金融基因即风险管控。因为金融业是高风险行业,是承担并管理风险的行业,倘若管控不了风险,一旦失控,个别风险引发系统风险,乃至引发金融、经济、政治危机,后果不堪设想。
笔者断不苟同当下对非金融系之互联网金融“野蛮生长”及“搅局”的吹捧,那不是爱之,而是捧杀之。
本人有关互联网金融的结论性意见:互联网金融,即运用互联网技术与精神提供系列金融服务的新型金融。既要看到其对金融业的革命性创新意义,又要保持理性,对其风险隐患保持足够警惕。
同时,金融监管也不能缺席,而应及时将互联网金融纳入监管视野,尽快构建包容两系互联网金融的有效监管体系,以形成有效金融监管与革命性互联网金融创新之良性互动,让互联网金融更安全稳健地惠及广大实体经济与社会大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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