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福建省出台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工作实施方案,其中提出“建设海峡两岸跨境电子商务示范区,不断深化闽台电子商务合作,率先引进一批在台湾有影响力的电商企业,开展跨境网络零售业务,设立区域采购配送中心、研发中心、物流运筹中心,逐步形成海峡两岸电子商务产业链”。这是福建省为两岸电子商务合作的“搭桥行动”。
“搭桥行动”有利于两岸电子商务做大做强。近年来,我国大陆电子商务发展飞快,但大而不强,特别是规范相对滞后,技术和市场尚不成熟,产业体系尚不完善,而我国台湾电子商务发展处于世界先进水平,市场体系相对成熟,具有丰富的人才资源和成功经验,但是规模有限,八成台湾业者向往大陆市场。这样的格局使得两岸电商合作互补性强,也容易探索出新的模式,为两岸电商联手拓展国际市场开辟新路。同时,两岸商贸服务便捷化,也使两岸民众交往更加密集,求同存异,共建两岸一家亲的氛围。
“搭桥行动”恰逢其时。随着两岸关系的和缓,两岸经济文化交往更加密切。去年6月,两岸签署《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标志着两岸商业服务合作进入实质性阶段。按照协议,台湾服务提供者可在福建设立合资企业,提供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台资持股可达55%,同时还可能意味着外资可以绕道台湾进入大陆市场,这给台商参与大陆迅猛增长的电子商务市场,以及提升台湾电子商务附加值,创造了得天独厚的条件。虽然《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还在审核中,但大势所趋,最终落定并无悬念。
当然搭桥并不简单。闽台虽然一水相隔,一脉相承,但由于历史原因,语言表达、生活习惯、沟通交流,甚至价值观等方面都有很大不同。再者,双方合作能默契到什么程度,能不能互信互让,友善包容,还有待验证。福建作为主动搭桥的一方,不仅需要姿态,更需要务实的举措。
第一,政策创新。福建这几年对电子商务发展高度重视,出台了不少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措施。比如,《福建省进一步加快电子商务发展行动方案(2013~2015年)》,提出打造在两岸有影响力的闽台特色电子商务平台。平潭综合实验区被列为两岸经贸合作的紧密区域,福州、厦门、泉州等地都有惠商措施。但还未见专门针对两岸电子商务合作的政策。比如,如何引进台湾有影响力的电商,支持率先合作;如何鼓励合作创新,培育产业链;如何支持合作背景下的支付、信用、认证等要素建设,增强电子商务的便利性;如何保护合作业者的权益,等等。在政策还不明晰的情况下,作为拥有先行先试金字招牌和可能作为合作试点地区的福建,可以突破性地建设与台湾电子商务先行对接、进而辐射整个大陆地区的通道。
第二,模式创新。电子商务从未止步,创新是电商的灵魂。没有创新,即便搭桥,福建也可能成为桥下的守望者。电子商务没有绝对定式,融合是创新的最佳解决方案。比如,在技术上,支撑电子商务的信息技术日新月异,若不能与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等技术深度融合,电子商务也会落伍。比如,在平台方面,各自建设、各行其道绝不是好办法,应该构建不分彼此、相互交融、互通有无、非在地化的平台,包括第三方平台,因为无论是大陆业者在台湾落户还是台湾业者到大陆经营,不入乡随俗,都难以擦出火花。再比如,在整体方面,电子商务即信息化的商务,信息化与商务是否相互适应,是两张皮还是如影随形,直接影响到电子商务的持续健康发展。
第三,环境创新。电子商务是虚实结合的交易系统,高效但却很脆弱,需要良好的生态系统支撑。在网络方面,宽带互联、资费合理、安全可靠是少不了的。在流通方面,报关、通关、报检、外汇结算、退税等要求一站式服务,物流配送、追溯认证、信息服务等实现一体化通道。在运营方面,包括支付方式、物流服务、电商代营运等,要有成熟的市场主体和符合两岸习惯的经营模式。在信用方面,要有两岸业者互认的信用指标体系,信用记录保证公立、合法。在监管方面,要有双方都认可的且可互操作的适用于保护知识产权、打击假冒伪劣商品、保护个人隐私及商业秘密等规范。在机制方面,要建立常态化的交流机制,充分发挥两岸相关机构或中介组织的作用,在研制政策、法规、标准中最大化地满足两岸业者和百姓的需求。
搭桥无疑是为两岸民众谋福祉的行动,能否加快推进,修成正果,最终还要看两岸业者的智慧。
(作者系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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