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委、市政府召开主题为“改革突破、创新突围”的工商企业界千人大会,并出台《关于实施产业龙头促进计划的工作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鼓励扶持企业发展的政策,力争到2020年形成制鞋、纺织服装和食品饮料等三大千亿产业集群。
“龙头”要更强大
根据《实施产业龙头促进计划的工作意见》提出的目标,晋江将通过持续推动实施产业龙头促进计划,力争到2015年,主营业务收入超10亿元企业60家、超50亿元企业5家、超100亿元企业1家,产值超500亿元的产业集群3个,其中超千亿元的产业集群2个;至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超10亿元企业120家、超50亿元企业20家,产值超500亿元的产业集群5个,其中超千亿元的产业集群3个。
同时,每年将筛选100家以上企业,列为年度重点培育产业龙头企业,实施分类指导、动态管理,并对重点培育产业龙头企业主营业务收入首次50亿元、100亿元且都纳税增长的,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的资金奖励。
另外,将在5个传统优势产业(纺织服装业、制鞋业、食品饮料业、陶瓷建材业、纸制品业)、5个战略性新兴产业(装备机械业、光电信息业、新材料业、海洋生物业、包装印刷业)培育形成一批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龙头企业。
鼓励抱团上网营销
新出台的《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新拟定了扶持线上线下互动、发展跨境电商、电商配套服务、电商物流平台等10条政策条款,共包含10项21条电子商务扶持政策,是在晋江现有13条电子商务政策条款的基础上,梳理整合3条关于扶持企业电商平台和电商楼宇政策,还参照泉州扶持电商发展“10条”。
《意见》鼓励支持网上抱团营销,鼓励行业商会(协会)、龙头企业组建具有公共服务性质的行业电商联盟,对联盟企业50家以上并经市政府认定授牌的,给予运营主体一次性10万元补助;对运营主体在国内外著名的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行业电商宣传推广活动、开设特色展馆或专区的,给予一次性20万元补助。
另外,还支持发展跨境电商,除参考泉州扶持电商发展“10条”外,结合晋江实际,《意见》增加提出扶持跨境电子商务信息平台建设的政策条款,鼓励在本市注册的自建跨境电子商务销售平台的出口企业,对已正式运作业务且交易额超过100万美元的,对该企业网络销售平台实际投入的10%给予补贴,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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