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自3月15日起,网购消费者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可以无理由退货,鲜活易腐、定做等四类商品除外,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这意味着“网购七天无理由退货”这项消费“后悔权”在法律上获得了支持。
对于广大电商企业而言,这项消费“后悔权”的实施将督促他们进一步规范自身行为,提升产品质量,也让他们对“逆向物流”的售后服务引起重视。
据了解,现行“消法”对于商品退换货采用的是“三包”政策:对国家规定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而“新消法”规定:消费者定做的、鲜活易腐、数字化商品以及根据商品性质不宜退货的商品除外。
“现在各电商的退换货规定,多半出自企业和行业的自律行为,或者市场竞争从价格向后台的延伸。”电商业内人士表示,目前最大的问题是,各家电商网站关于退换货的要求都不统一,五花八门的规定让消费者疲于应付。“即使最早在行业内发起7日无条件退换货的淘宝网,对卖家也是采用自愿原则。”
实际上,目前各大电商平台已经开始修改退换货政策。今年1月1日,京东商城宣布从自营品类开始试行“新消法”,用户购买京东商品7日内可无理由退换货,针对性培训后将逐步执行“新消法”。据悉,一部分电商企业现行的退换货政策仍与“新消法”有出入。如1号店规定“同一用户一单购买两件以上同一商品时,不再享受无理由退换货”;有的电器类电商则规定“大家电类属于特殊商品,一经签收非质量问题概不退换货”。
“新消法”七日免费退换货的规定,整体上统一了电商的售后体系,进一步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增加了经营者的违法成本。
“新消法”从某种程度而言正倒逼一些石狮电商中小卖家转型升级。“对于天猫、京东、苏宁易购、当当网、易迅网等大型电商平台而言,‘新消法’的施行是在现有售后退换货体系上的完善,以及整个行业规范的统一;但是对于晋江的中小卖家而言,则意味着竞争会更加惨烈。”业内人士表示,不少泉州地区中小卖家还是依循着薄利多销的经营路线,其中“9.9元包邮”的微利赚信用办法,依旧是不少新入店家采用的经营方式。
石狮市电子商务协会有关负责人表示,电商行业存在恶意竞争等乱象,需要对其规范。“有了‘后悔权’,让消费者真正买到自己需要的商品或服务,有助于督促电商企业在开展活动时‘有一说一’,自觉杜绝虚假广告和虚假宣传,还可以督促电商企业把精力集中到提高自身产品或服务质量上来,成为真正受消费者喜欢的电商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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