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泉州市政府出台《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进一步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发展的十条措施》,支持电商及协同产业发展,其中明确指出,安排100万元资金重点支持打造第三方电子商务快递物流仓,对购买国内先进的分拨系统、分拣设备采购更新等技术改造,按采购金额5%予以补助,最高可给予30万元补助。
根据该政策文件,市财政2014-2015年每年将安排2000万元作为十条措施的专项资金,进一步推动市电子商务及协作产业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推进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设。
泉州局表示,将以该政策文件出台为契机,加大跟踪协调力度,做好政策衔接和应用落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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