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莆田市推进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研究,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5日
莆田市推进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
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设工作,促进电子商务应用,提升我市电子商务发展水平,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转方式、调结构、促发展要求,把电子商务作为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带动第一产业,提升第二产业,拓展第三产业。坚持“壮大莆田网军,打造电商名城”的发展方向,推动全市电商从分散到集聚、从低效到高效、从应用到创新的转变,实现从网商大市向电商强市的跨越。到2015年,全市规模以上企业电子商务应用率达60%以上;跨境电商达到全省领先水平,全市跨境电子商务交易规模力争达到150亿美元;打造4个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特色集聚区;推动构建电商认证、移动支付、跨境支付、统计标准、信用评价、人才培育及互联网金融为核心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支撑体系建设;引进和培育10位以上电商领军人才、50位高端人才、10个平台运营团队,从业人数达到30万人以上。
二、任务分工
(一)打造电商服务平台工程
1.网络零售电子商务平台建设
(1)通过各产业行业协会,全面推动我市十大产业深度触网,提高我市规模以上企业电子商务应用率,推进电子商务与制造业联动发展,提高生产性服务业水平。(牵头单位:市经贸委)
(2)培育完善中国购3D平台、真鞋网、UNN供销平台、赶淘商城、红木易购、通宝易等一批我市现有第三方平台、支付平台,着力推进建设垂直细分行业平台和特色产业平台,引进电子商务结算业务,支持现有平台之间的相互协作,开展联合营销,建立诚信联盟,提升“莆田品牌”的影响力。(牵头单位:市经贸委)
(3)促进线上线下市场融合发展,推动传统商贸企业和传统生产制造企业开展网络零售,促进传统产业与网络零售的有机融合。(牵头单位:市经贸委)
(4)持续壮大莆田网军,发展网商群体,引导个人网店注册成为网络零售企业,做精做透专业网络零售业务。(牵头单位:市工商局)
2.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建设
(1)支持我市成熟的B2B和B2C平台开展跨境贸易综合服务,建设“一站式”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在全国率先开展跨境零售便捷、高效通关模式。为外贸企业提供海关、检验检疫、税务、融资、保险、物流等全方位服务。(牵头单位:市外经局,配合单位:市经贸委、莆田海关、市人行、市口岸办)
(2)加强对台电子商务合作,创建对台电子商务合作示范基地,积极引进海峡两岸有影响力的电商企业总部落户莆田。鼓励我市电子商务企业代运营一批台湾品牌,走出去一批自主品牌,在台建立海外营销渠道。(牵头单位:市经贸委,配合单位:市外经局、市台办)
(3)鼓励传统外贸企业广泛触网,积极开展网上广交莆田馆建设,扩大莆田知名度。(牵头单位:市外经局)
(4)研究适应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发展特点的海关监管模式和配套管理制度,指导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物流保税仓库,依托跨境电商平台开展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商品联网申报,采用“清单核放、汇总申报”等方式,简化申报手续,降低企业通关成本。(牵头单位:莆田海关)
3.农副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建设
(1)支持农副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提供信息、质检、批发代理、运输等电子商务服务。培育农副产品电子商务龙头企业,促进南日鲍鱼、金沙薏米、大棚蔬菜、莆田四大名果等农特产品品牌化、标准化经营。(牵头单位:市农业局,配合单位:市委农办、市经贸委)
(2)与淘宝合作,在特色中国版块开设莆田特色馆,利用淘宝流量展示销售莆田特色的农副产品及旅游产品。(牵头单位:市农业局,配合单位:市委农办、市旅游局、市经贸委)
4.民生服务电子商务平台建设
推动民生领域信息互联互通,支持社区服务、数字医疗、旅游餐饮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建设,引导莆田小鱼网、莆田房产网、莆田锋团等本土门户和团购网站开展民生领域信息服务,促进形成民生服务电子商务产业链。(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数字办)
(二)改善电商发展环境工程
1.完善电商政策法规环境
(1)完善电子商务新型业态的产业扶持政策,探索“定期定额征收”、“民主评税”等适应电商发展的税收政策,在融资、用地上予以支持。(牵头单位: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国土局、市金融办)
(2)出台电商安全交易与在线规范经营管理办法,建设电子商务征信平台,建立跨境电子商务知识产权纠纷处理机制、健全网上交易纠纷投诉和非诉讼争议解决机制。(牵头单位:市工商局,配合单位:市知识产权局)
(3)建立完善的电子商务统计体系,积极探索利用本地交易平台、支付平台的数据汇总功能,建立线下交易量统计制度。推动符合条件的电子商务企业纳入限上企业统计。(牵头单位:市统计局,配合单位:市经贸委、市工商局)
2.推动电商产业园区建设
加快推进安福电商城二期扩建工程,规划建设集电子商务运营分销、数据处理、指数发布、展示会展、交易结算、产业孵化等功能于一体的莆田电商总部产业园及智能化电商配套仓储物流中心,鼓励各县区开办电子商务楼宇,引导社会资本利用空余或闲置工业用房、仓储用房等存量房产资源举办电子商务产业,提升全市电子商务产业聚集规模。(牵头单位:市经贸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3.建设物流保障体系
(1)完善快递物流配送车辆管理,实行统一标识,分时段开辟绿色通道,解决“最后一公里”的配送问题。(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交警支队、市物流办、市邮政管理局)
(2)支持城市社区网络购物快递投送场所建设,将快递投送场所纳入新建小区规划。在电子商务集聚区规划建设中,同步规划建设物流仓储配送中心。(牵头单位:市规划局,配合单位:市邮政管理局)
(3)规划建设电商快递物流园区,引导顺丰速运、EMS等国内外先进的快递物流企业在莆建设物流设施、设立运营总部。(牵头单位:市经贸委、市邮政管理局)
(三)促进电商创新服务工程
1.创新示范培育
在全省实现三个率先,率先认定一批省、市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企业与平台,率先授予一批电商驰名、著名商标,率先培育孵化一批具有良好发展潜力的本土电商。(牵头单位:市经贸委、市工商局)
2.创新融资服务
(1)建立健全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多元化、多渠道的投融资机制。创新电商、快递等产业链联动,积极引进风险投资机构,以风险投资促商业模式创新,带动电子商务产业快速发展。建立专门化的服务机构,为电子商务企业的投融资提供咨询服务。(牵头单位:市金融办,配合单位:市人行、市经贸委、市邮政管理局)
(2)鼓励各县(区)政府设立不低于1000万元的电子商务风险补偿基金,为中小电子商务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牵头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
(四)推进新兴领域电商工程
1.深化移动电子商务应用
加强与中国移动、中国联通4G运营商合作,深化移动电子商务在生活服务、公共服务、网络零售领域中的应用。按照人民银行金融IC卡标准,建设、应用莆田市金融IC卡多应用平台,实现“城市一卡通”等综合支付与信息功能。(牵头单位:市数字办)
2.普及互联网金融应用
(1)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拓展电子银行服务业务,强化在线支付功能,发展电子票据、移动电话支付等新型电子支付业务。扶持莆田第三方支付平台发展壮大,争取《支付业务许可证》。(牵头单位:市人行,配合单位:市金融办)
(2)规范发展“三合贷”等新型P2P互联网融资服务,激活并引导民间资本进入互联网金融领域。(牵头单位:市人行、莆田银监分局、市金融办)
3.探索大数据和云计算的应用
推动大数据中心落户莆田,鼓励电子商务企业通过大数据应用探索商业模式创新,加快云计算在电子商务产业中的应用。(牵头单位:市经贸委、市数字办)
(五)构建电商人才工程
1.健全电商人才引进机制
(1)制定电子商务人才认定管理办法和服务政策,加快构建与国际接轨的人才聚集和激励机制。(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市经贸委、市委人才办)
(2)聘请知名电商专家,成立莆田市电子商务专家咨询委员会。(牵头单位:市经贸委)
2.加强电商人才培育力度
(1)引导我市高等院校设立电子商务专业,加强电子商务学科建设和电子商务技术应用型人才培育。(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2)推动电子商务领域产学研合作,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设立电子商务人才孵化中心。(牵头单位:市经贸委、市科技局)
(3)支持电子商务行业协会开展行业交流论坛及加强职业培训,提高电商从业人员技能。(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市经贸委)
(六)落实示范城市保障工程
1.强化督促考核
各责任单位每半年报送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市经贸委每年要对各单位进展情况进行考核,并把结果汇总报送市委、市政府,对需绩效运用的问题,及时抄送市效能办。(牵头单位:市经贸委、市效能办)
2.加大资金投入
有效发挥政府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每年由市财政局保障专项资金作为示范城市建设经费。(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3.加强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用多种形式,加强对我市电子商务的宣传,鼓励新闻媒体开辟电商宣传栏目,举办相关论坛、新闻沙龙等活动。(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4.规范市场秩序
维护电子商务的正常秩序,加强对电子商务的监督,坚持监管和服务相结合,整顿与规范并进,引导网络销售人员自创品牌,打击电商行业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牵头单位:市工商局,配合单位:市经贸委、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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