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淘宝网发布公告,拟对低价商品的评价和销量计算逻辑进行调整,新规将于2014年10月10日正式生效。调整方案具体如下:
(一)以1元以下价格支付的订单:销量正常累计;若买家账号绑定有效手机,买卖双方评价正常累计,若买家账号未绑定有效手机,该类订单的卖家端评价至多累计250笔,买家端评价正常累计。
(二)支付价格低于一口价3折且支付金额低于5元的订单:销量、评价均不累计。
若同时发生上述情形,则以第二项执行。
规则解读:
(一)以1元以下价格支付的订单:销量正常累计;若买家账号绑定有效手机,买卖双方评价正常累计,若买家账号未绑定有效手机,该类订单的卖家端评价至多累计250笔,买家端评价正常累计。
1、按照什么价格为准来计算是否低于1元?
该价格是指订单支付价格,即除去邮费、店铺优惠券、淘金币、单品折扣等价格后,买家实际支付的价格(含支付宝红包和集分宝)。例如:卖家发布的商品一口价为1元,买家使用淘金币抵用后最终花了5.8元买下(其中邮费5元),则该笔订单的支付价格为0.8元。
2、搭配套餐、满减工具、多个商品购物车下单的方式下,如何计算每笔子订单支付金额?
每笔子订单的支付金额按照等比分摊方式计算,即每笔子订单支付金额=(总订单支付金额/各商品一口价之和)*单个商品一口价。例如:三个商品以搭配套餐形式出售,商品一口价分别为1元、8元、10元,买家以15元现金外加1元支付宝红包即16元买下,则1元商品的支付价格=(16/19)*1=0.84元,以此类推,另两个商品支付价格为6.74元、8.42元。
3、买家账号是否绑定有效手机以哪个时间点为准?
以买家付款时间为准。
4、如何理解“卖家端评价至多累计250笔”?
本规则生效后产生的订单,在评价生效时,系统会判断买家在付款时是否已绑定了有效手机,若未绑定,则此类订单卖家端评价至多累计250笔,即这250笔订单的好中差评对应的信用积分和店铺评分都会累计,后续生效的此类评价都不累计。
5、如何理解销量不累计和评价不累计?
销量不累计是指该订单的成交记录不在商品详情、搜索等结果中展示或引用。淘宝网评价包括信用评价和店铺评分。评价不累计是指该笔订单买家可以正常给出好中差评、评价内容、店铺评分、追加评论等,并正常展示评价结果,但在星钻冠积分统计中不将该笔订单信用积分统计进去,也不统计该订单的店铺评分。
6、请举例说明以1元以下价格支付的订单,其评价的计算逻辑。
举例:某卖家商品A近30天有200笔支付价格为0.8元订单,商品B近30天有100笔支付价格为0.6元订单,假设这300笔订单对应买家都未绑定有效手机,则卖家端评价最多可以累积250个信用积分和店铺评分,即这250笔订单的好中差评对应的信用积分和店铺评分都会累计。而另外50笔订单的信用评价会正常展示,但信用积分和店铺评分不进行统计。买家信用评价都是正常累计的。
(二)支付价格低于一口价3折且支付金额低于5元的订单:销量、评价均不累计。
7、请举例说明该规则。
举例:某商品一口价为17元,某笔订单支付价格为4.8元,低于一口价3折,则该笔订单销量、信用积分和店铺评分都不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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