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做好2014年促进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省商务厅公示了2014年福建省促进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拟支持项目名单。
获奖园区数量占全省六成
根据公示的项目名单,我省将对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园区)创建、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平台)认定、引进行业龙头项目、“闽货”上网拓展市场、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项目建设、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设立境外仓储、电子商务重点项目贷款贴息、电子商务优秀服务企业等项目进行奖励。
其中,泉州有多个项目入选。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园区)创建奖励名单中,全省5个示范园区,泉州占了3个,包括中国瓷都德化电子商务创业园、海西(石狮)电子商务园区和领show天地电子商务基地;全省12个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平台)认定奖励项目,泉州占了5个,包括福建省讯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茶多网络(安溪)有限公司、福建派活园科技信息股份公司、泉州市仲龙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福建一品嘉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此外,在公示名单中,我市还有获引进行业龙头项目奖励的福建海丝路科技有限公司;获“闽货”上网拓展市场奖励项目的九牧厨卫股份有限公司;以及获电子商务优秀服务企业奖励的泉州市憨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和泉州巨研商贸有限公司。
全省电商交易额目标2万亿元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我省发展电子商务的目标为:2018年全省电子商务年交易额力争突破2万亿元,网络零售额占当年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0%以上;围绕我省重点行业和优势领域,建成在全国具有领先和示范作用的电子商务平台10个以上;培育和引进年交易额超100亿元的电子商务龙头企业5家以上,全省规模以上企业电子商务应用率达95%以上。
为此,我省将通过专项资金补助对电子商务示范体系建设、行业龙头引进、闽货上网,跨境电子商务和支撑保障体系等予以支持。
据了解,我省对省级示范基地(园区)和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平台)将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奖励;对新进入我省投资的世界前100强和国内前50强电子商务企业,以及新入驻的电子商务总部企业或区域性、功能性总部,实际到位注册资本金在1000万元以上和3000万元以上的,将按5%和6%分别给予落户奖励,每户企业累计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支持我省老字号、著名商标、“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和特色工艺美术品以及传统商贸流通企业等运用电子商务方式拓展市场,对网上年销售额首次突破1亿元的“闽货”品牌,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等。同时,对跨境电商、电商人才引进和培养、电商金融、电商物流配套等都将给予相应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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