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厦门海沧区出台扶持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新举措:海沧区政府每年在预算中安排不少于5000万元的资金,用于促进电子商务产业的发展。其中符合条件的园区、楼宇每达到1万㎡,给予园区运营单位一次性补贴100万元,最高可达500万元。该措施从10月28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产业的若干意见》中称,这次海沧所扶持的对象覆盖面较广,除电子商务企业外,还包括符合条件的电子商务园区及楼宇的运营单位、开展电子商务取得一定成效的企业及开展第三方支付业务的电子商务专业服务企业等,还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孵化及支持相关电子商务协会、联盟等机构开展活动等。 意见规定,对符合以下条件的园区、楼宇,每达到1万㎡给予园区运营单位一次性补贴100万元,最高可达500万元:其中,电子商务园区建筑面积达3万㎡(含)以上,上年度末电子商务企业入驻率达50%(含)以上,入驻企业数量10户/万㎡(含)以上;楼宇建筑面积2万㎡(含)以上,上年度末电子商务企业入驻率达50%(含)以上,入驻企业数量15户/万㎡(含)以上。
对纯电子商务企业及有开展电子商务的企业,都有给予一定的奖励。其中,如电子商务企业的奖励依年纳税额来定,年纳税额在10万元(含)以上的,自入驻海沧区起前2年,按企业当年实际缴纳区级税收的100%给予奖励,后3年分别按照企业当年实际缴纳区级税收的50%给予奖励;而对开展电子商务首次年网络零售额达5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一次性给予奖励10万元。
政策在对第三方结算业务也有一定扶持措施,对独立核算、结算中心设在园区获得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并实际开展第三方支付业务的电子商务专业服务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如年度电子商务第三方支付额达到1亿元(含)以上的,另给予300万元的奖励,分三年予以兑现,每年奖励100万元。还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孵化,对从事电子商务企业孵化业务的企业,成功孵化一家电子商务企业并在海沧区落户,被孵化企业年营业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此外,还通过租金及支出费用补贴等支持电子商务协会、联盟等机构开展活动。
海沧区投资促进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新政出台后,电商企业反响热烈,后续还将出台具体的执行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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