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福州市商务局获悉,1—2月份,福州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44.19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4.7%,比全年计划目标(14%)高0.7个百分点,福州市社零总额和增幅累计均居全省设区市第一位。乡村消费市场增速比城镇快。
记者了解到,1—2月份,城镇实现513.99亿元,同比增长14.47%;乡村实现30.20亿元,同比增长18.12%。从各县(市)区的考核目标增幅看,鼓楼区、晋安区、永泰县、长乐市、闽清县超过下达的增幅目标,台江区、仓山区、马尾区等其余7个县(市)区未达到增幅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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