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消息,日前,海关总署和商务部宣布将在前期上海自贸区改革试点的基础上,扩大自动进口许可证通关作业无纸化试点,以进一步推进通关作业无纸化改革,促进贸易便利化。
从海关总署和商务局联合发布的公告中了解到,自2015年8月1日起,试点海关由上海自贸区相关海关扩展至天津、上海、南京、宁波、福州、厦门、广州、深圳、拱北、黄埔海关等10个海关。而试点范围为实施自动进口许可“一批一证”管理的货物(原油、燃料油除外),且每份进口货物报关单仅使用一份自动进口许可证。
海关总署方面介绍说,对于满足试点条件的企业,其可依据《货物进出口许可证电子证书申请签发使用规范(试行)》申请电子许可证,并根据海关相关规定采用无纸方式向海关申报,免于交验纸质自动进口许可证。海关将通过自动进口许可证联网核查方式验核电子许可证,不再进行纸面签注。
据了解,从今年开始,政府密集发布了多条促进跨境电商发展的相关政策。4月28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完善消费品进出口相关政策,引起了跨境电商行业的普遍关注和讨论。
5月7日,继当天李克强总理访中关村创业街后,国务院立即发表《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该意见指出,政府将提升跨境电子商务通关效率。积极推进跨境电子商务通关、检验检疫、结汇、缴进口税等关键环节“单一窗口”综合服务体系建设,简化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货物返修与退运通关流程,提高通关效率。
而在5月中旬,海关总署便在海关内网发布了海关总署关于调整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监管海关作业时间和通关时限要求有关事宜的通知》。根据文件,海关将对跨境电商的监管将实现全年(365天)无休日的作业时间。此外,海关还设下了货到海关监管场所24销售内办结海关手续的通关时限要求。
以下为公告原文:
为进一步推进通关作业无纸化改革工作,促进贸易便利化,海关总署和商务部决定在前期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上海自贸区”)改革试点的基础上,扩大自动进口许可证通关作业无纸化试点。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自2015年8月1日起,试点海关由上海自贸区相关海关扩展至包括天津、福建、广东3个新设自由贸易试验区和宁波、苏州2个国家级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在内的十个海关,分别为天津、上海、南京、宁波、福州、厦门、广州、深圳、拱北、黄埔海关。试点范围为实施自动进口许可“一批一证”管理的货物(原油、燃料油除外),且每份进口货物报关单仅使用一份自动进口许可证。
二、对满足试点条件的,企业可依据《货物进出口许可证电子证书申请签发使用规范(试行)》(商办配函〔2015〕494号)申请电子许可证,根据海关相关规定采用无纸方式向海关申报,免于交验纸质自动进口许可证。海关将通过自动进口许可证联网核查方式验核电子许可证,不再进行纸面签注。
三、因海关和商务部门审核需要、计算机管理系统故障、其他管理部门需要验凭纸质自动进口许可证等原因,可以转为有纸报关作业或补充提交纸质自动进口许可证。
四、自动进口许可货物通关无纸化应用试点以外事项,按照《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办法》(商务部 海关总署令2004年第26号)、自动进口许可证联网核查系统公告(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2号)和海关深入推进通关作业无纸化改革工作有关事项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25号)执行。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商 务 部
201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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