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跨境进口电商税收新政即将正式出台的消息,业内已人尽皆知,各种猜想也将随之被一一验证。回过头来看跨境进口电商政策的演变过程,似乎可概括为“博弈”二字。而在等待新政策落地之时,不妨来重新梳理一下这个行业兴起和变化的来龙去脉。为此,亿邦动力网特约鲜life CEO肖欣为读者带来一篇深度思考之作,他从试点阶段就开始操盘海外采购、三单对接、物流仓储等业务。
跨境模式为什么那样红?
一是因为省钱
跨境模式是海外集约化+中国仓库+中国工人+中国快递。截止2015年10月,全国共有8+2个城市(宁波、郑州、上海、重庆、杭州、广州、深圳、天津等)获批跨境电商试点城市,并随之带动了一大批保税仓的建立。跨境电商企业通过海外集中采购商品和保税区存放货物,用集约化的采购、运输、物流实时向客户发货,不仅提高了服务质量与效率,更有效利用了中国有竞争力的劳动力价格。
另外,政策也利好,统一采用行邮税,降低电商税收成本。在传统的海关贸易政策下,进口商品需征收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而跨境电商进口商品适用行邮税税种(行邮税税率分为10%、20%、30%和50%四档),免征消费税、增值税,税率大大降低,使得所售商品价格优势充分凸显。
并且,行邮税享有应纳税额50元以下免征的政策。跨境电商可利用这一点,对很多单件应纳税额不超过50元的商品,采用分单电子报关的形式,使实际承担的平均税负进一步降低。
二是因为省事
跨境电商模式把国外货直发到用户手里,压缩流通环节,挤压原有低效供应链。在传统海外代购或一般贸易进口模式下,海外品牌拓展国内市场,通常需要依靠国内代理商,流通层级较多,一级一级增加利润,消费最终付出的价格也会越来越高。而跨境电商模式下,流通层级大幅减少,商品最终价格也因此降低。
一般贸易渠道层级与跨境电商渠道层级
此外,政策上也在帮助企业简化通关流程,提升客户体验。跨境电商在国外集中采购商品后,通过海关、商检一次性大批量通关检查,然后统一预存于保税区,客户一下单即可以最快速度发货。
当初为何要让跨境模式红?
跨境电商的“合法化”与“阳光化”,既是为了利于消费者,但站在政府层面,相关政策法规的出台也有其本身的利益考虑。综合来看,“阳光化”政策产生的原因有四点:
一是清理“灰色”海外代购市场的需要。2009年我国海外代购市场规模为50亿,到2014年,这一数据增长30倍至1549亿。但由于监管措施尚未规范,大多商品都以邮政小包的形式入境,造成的问题令人堪忧:1、税收漏出严重,影响国家进口税收;2、进境商品鱼龙混杂,海关部门难以掌控,存在安全风险;3、运输过程较长,商品损坏多,消费者权益难以保障;4、影响国家贸易和商业数据统计。
二是引导境外消费回流的需要。在跨境电商合法化以前,购买渠道主要为境外网站“海淘”、个人代购及境外游消费等,国内消费大量外流。2014年,中国消费者的全球奢侈品消费达1060亿美元,占全球消费的46%,但76%消费发生在境外。吸引境外消费回流是扩内需的重要方向,也是税收调节方案的出发点之一。
三是倒逼国内产业发展升级。阳光化跨境电商后,更多海外商品以合法方式进入国内市场,并以优质优价的竞争力,对国内商品造成了强烈冲击,必将迫使相关行业不断创新突破。同时,跨境电商的崛起,也会同步带动物流、仓储、金融支付及延伸行业的快速发展。
四是降低海关通关压力成本。阳光化之前,碎片化的进口模式增大了海关的通关压力。以北京海关为例,2014年邮递渠道监管的进出境邮件较2013年同比增长29.63%,按照测算,其日均监管量约27.50万件,人均日监管邮件约1.15万件。放开跨境电商以后,跨境电商企业以集中申报形式在试点城市保税进口,有助于降低海关通关压力,同时促进新监管模式和制度的建立。
为何迫不及待让税改靴子落地?
在初创时代,政府“怀柔招安”
跨境电商的爆发式增长,直接原因是税收政策红利的诱导,根本原因则是政府与海外代购(包括个人代购与企业代理进口)在市场博弈中的暂时让利与妥协。
在阳光化“跨境电商”以前,海外代购市场规模日趋增长,但呈现碎片化特点,海关难以监管。在这种情况下,政府若听之任之,必导致政府税收流失严重;政府若严格管控,不仅增加行政负担,也有鞭长莫及之处;政府若完全打压,则是逆市场需求而动,难以收效,还刺激更多“灰色市场”滋生。
于是,政府放松税收和监管政策,允许跨境电商合法存在,并以行邮税代替一般贸易进口税。通过跨境电商冲击打压海外代购灰色市场,实现政府税收的相对增长,也实现快速培育进口产品市场的目的。此外,大量资本涌入也激发了市场整体的活力。
在稳定时代,政府“放长线、钓大鱼”
行邮税大大低于一般贸易进口税(包含关税、消费税、增值税),长期来看,政府在增加税收收入方面获利甚少,也确实存在大量进口低价值产品难以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的情况。因此,政府“招安”是缓兵之策,其根本目标还在于通过与跨境电商企业的持久博弈,放长线、钓大鱼。原因如下:
一是征税价差带来套利机会,影响税收和贸易公平。行邮税的初衷是方便个人携带或邮寄自用少量物品,不具有商业实质,但目前被跨境电商用于经营目的,违背了税种设立的意义。海关目前对进口物品采取“货物”和“物品”的分类方式,适用差异化的税收政策,但又不能进行有效区分,使得套利行为大量存在,有违税收公平。
二是冲击国内市场。跨境电商售卖的产品受国内消费者青睐,主要因为其较高质量和较低价格的优势。B2C跨境电商大发展,长期看可能倒逼我国生产企业提高产品质量,但短期内对国内企业会造成冲击,使得中国增长乏力的实体经济受影响。
三是影响长期税收总量。中国海关数据显示,2014年前11个月,海关共计征收行邮税4.41309亿元,在财政收入中占比很小。随着跨境电商蓬勃发展,大量商品通过行邮税低税率甚至免税政策进口,可能会影响税收总量。
明天太阳从哪升起?
面对这些问题,政府势必要不断调整政策举措,也就是传闻的“税改靴子”。关于税改的可能性政策,这段时间已经普天盖地,总之就一句话——要不然企业亏,要不然消费者亏。那么,后税改时期的跨境行业会如何演进呢?
1、博弈结果之跨境电商企业理想状态
跨境电商进入稳定阶段后,行业利润率下降,同时,因为采用较低购买额度的控制,带来市场总盘规模急速压缩,想象空间乏力。但“大浪淘沙”剩下的跨境电商企业,仍可持续经营,与政府各分一羹。
跨境进口电商门槛不高,导致市场竞争加剧,未来行业将出现兼并重组浪潮。当消费者习惯和客户粘性提到一定高度,大量灰色市场被清理出局,最后剩余少数资源集中的大平台。
此时,政府具备了增加税收的条件:花较少的行政成本对少数大平台进行统一管理,同时掌握进口数据,降低危险品流入风险,并逐步提高税负,缩小与传统进口渠道的差异。
而对优胜劣汰后的跨境电商大平台而言,此时,即使一定程度上还利于政府,但规模效应、品牌优势已经存在,仍可维持经营。
2、循环博弈之跨境产业实际状态
只要政府再次收紧政策,跨境电商的价格优势必将被削弱,代购市场的套利空间也将重新扩大。政府、海外代购、跨境电商三者的博弈可能再次循环往复。
当然,这种可能性在大但降低。但无论是水客也好,灰关也好,或者万国邮联,都是无可避免的价格洼地,让劣币驱逐良币的情况再次发生。
所以,不管政策倾向是按货物征税、行邮“双轨制”,还是“一刀切”为较高税率,只要存在可观利差就必然出现套利行为。而解决套利问题的根本方法是减少利差,即降低综合税负。但税收最大化始终是政策制定的重要出发点,以什么频率和力度减少税差,是政府面临的一个难题,目前看来,老大哥们已经下定了决心。
最后再补充一点,可能会实施的新政中,跨境进口商品的性质被定为“货品”,这就为检验检疫部门的监管提供了法理基础,跨境进口商品未来很可能采用白名单准入制度,更进一步对未来跨境进口商品的选择蒙上了阴影。但具体影响依然要等检疫检验部门的方案出台后才能明朗。
【附言】看完以上这篇科普贴,相信读者对跨境电商政策的“前世今生”有了大致的了解。有消息称跨境电商税收新政将从4月8日起实施。
1、跨境税改或利好代购 单比交易限值2000元
文章摘要:
新的跨境电商进口税收政策将主要在以下三个方面有所变化和强调:
一、为降低对一般贸易进口的冲击,同时考虑到大部分消费者的合理消费需求,设置单次交易限值2000元(即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单笔交易限额从1000元提升到2000元),个人年度交易限值20000元。
二、在限值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关税保留免征税额,单次交易在限值内税率暂设为0%;考虑到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的完税价格(实际交易价格)一般高于一般贸易进口的完税价格(到岸价格),对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减免30%(即对于大部分不涉及消费税的商品,纳税额为17%*70%=11.9%),并根据实施情况适时调整;为避免税收流失,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取消免征税额(即取消了税额不足50元免征的规定)。
三、超过限值的均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征税,单个不可分割商品价值超过2000元的,按一般贸易进口货物全额征税。
2、税改风暴来袭:双轨制下跨境电商的王炸是?
文章摘要:
不论是保税模式还是直邮模式,都将采用新的跨境电商综合税征收,即按照增值税、消费税的七折征收,没有抵扣,没有50元的免征额。也就是说,绝大部分商品都是按照11.9%(增值税17%的七折)的税率征收(只有部分产品缴纳消费税,如奢侈品)。
但由于原来的行邮税依然存在,这种税收的双轨制必然带来商业行为的变化。同样的一种商品,将会有三种不同的报关方式:个人物品、跨境电商和一般贸易。不同的报关方式,税率、流程、费用均有很大的差异,不能一概而论哪种清关方式最好,而要根据商品、时效、成本综合考虑。这对强调标准化的电商平台来说,肯定是一个巨大的挑战。
3、4月8日税改后 跨境电商要“变天”?
文章摘要:
亿邦动力网针对跨境电商比较热门的母婴、食品、鞋服、化妆品等品类分别列举税改前后的纳税额变化:母婴、食品等品类,由于50元免税额度的取消,税改后需多缴纳11.9%的税款;轻奢服饰类,税改后的纳税额降低了8.1%。化妆品类,单价较低的商品在税改后多缴纳32.9%的税,高价商品则会比税改前少纳税17.1%。
新政实施之后可能发生的变化包括:1、低价爆款商品涨价,保税地产走低;2、直邮比例增加,灰关监管更严;3、母婴鞋服更适合走一般贸易。
不过,大部分跨境电商从业者对新政持乐观态度。洋码头CEO曾碧波指出,虽然税制调整在一定程度上缩短了跨境电商与一般贸易的差距,但跨境电商模式对一般贸易的冲击不是基于税的洼地而获得优势,而是在于缩短了原来一般贸易进口的链条,加快了流通效率。跨境电商冲击一般贸易仍是大趋势,新政只会加速行业的成熟。
“这次税制改革是过去三年多试点的总结和收工,意味着从税的最基本层面确定了跨境电商的模式和地位。同时,新政将使行业进入规范化、机制化、规模化的更高速发展轨道,不再会被诟病是偷税漏税的灰色产业。产业资本将可以大规模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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