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4月7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密码局等11个部门共同公布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该政策的实施是为了避免工业原材料等商品通过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渠道进境,扰乱正常贸易秩序,同时便于日常征管操作。
此次清单中共包括1142个8位税号商品,其中包括部分食品饮料、服装鞋帽、家用电器以及部分化妆品、纸尿裤、儿童玩具、保温杯等。而单内的商品将免于向海关提交许可证件,检验检疫监督管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直购商品免于验核通关单,网购保税商品“一线”进区时需按货物验核通关单、“二线”出区时免于验核通关单。
4月7日晚间,海关总署发布26号公告,明确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有关监管事宜。该公告指出,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申报前,电子商务企业或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企业、支付企业、物流企业应当分别通过跨境电子商务通关服务平台如实向海关传输交易、支付、物流等电子信息。而进出境快件运营人、邮政企业可以受电子商务企业、支付企业委托,在书面承诺对传输数据真实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前提下,向海关传输交易、支付等电子信息。
跨境电商税改政策将于今天起正式实施,与过去的跨境电商进口的商品种类相比,正面清单中并未包含生鲜类商品以及液态奶类产品。而与此同时,宠物食品商品和红酒等过去并不在跨境电商进口的商品却在正面清单名录上。在正面清单中化妆品和配方奶都设了进入门槛,其中化妆品要求是非首次进口的商品,而配方奶这必须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并应当实施注册而未经注册的婴幼儿配方奶粉并不纳入该正面清单名录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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