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日子,网红直播垂直媒体——今日网红发布了《中国网络主播生态调查报告》,报告中的网络主播们并没有我们所看到的那么的无限风光。报告显示,有45%的主播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而月收入超过3万元的只有13%。经过野蛮生长期的直播最终逃不掉被监管的命运。
9月9日,广电总局在官网发出通知《关于加强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重申网络直播相关规定,加强直播监管。此次监管主要内容有:
1、网络直播必须获得相应资质,即必须持证上岗。
一是通过互联网对重大的政治、军事、经济、社会、文化、体育等活动、事件的实况进行视音频直播,应持有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颁发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且许可项目为第一类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第五项。
二是通过互联网对一般社会团体文化活动、体育赛事等组织活动的实况进行视音频直播,应持有《许可证》且许可项目为第二类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第七项。
2、机构和个人未持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以下简称《视听证》)的既不能开展个人秀场直播,也不能办新闻、综艺、体育、访谈、评论等各类视听节目,不得开办视听节目直播频道。
3、未经批准,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在互联网上使用“电视台”、“广播电台”、“电台”、“TV”等广播电视专有名称开展业务。
4、直播活动须提前报省级及以上广电部门备案。
5、对直播节目内容、弹幕发布、直播中涉及的人物包括主持人、嘉宾以及直播对象作出相关要求,直播机构和个人须自觉抵制低俗内容。
花椒、斗鱼和熊猫官网都没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相关信息
仅《通知》中的第三条规定,不少直播平台就已撞上枪口。据了解,目前的主流直播平台中,大部分都持有文化部的网络文化运营许可证,只有部分已经具备了广电出台的《视听证》,如映客、YY、虎牙等。但花椒,斗鱼,熊猫TV并没有《视听证》信息,而这三个平台可谓占据了直播综艺的半壁江山。
政府对直播行业的监管介入,正是因为这个行业太火了。有业内人士预计,2016年网红产业产值将接近580亿,远超去年中国电影440亿元的票房,而网络直播是网红产业中最为火热的IP流量变现渠道。
市面上能看见的直播app多达数百个,巨头纷纷入场,创业公司也不甘示弱,拥挤大量创业者和热钱的直播行业暗流涌动;加之主播在直播过程中做出出格行为也屡屡发生,比如“直播造人”曾经被挂到微博热搜,直播软色情更是常见。广电总局直接接手直播,虽然视听节目许可证相对于网络文化运营许可证来说,申请需要更多的条件和资质,会导致一大帮“无证”公司出局,直播行业不久将进入洗牌期。小编认为,出台的政策不是阻碍行业的发展,是给行业一个比较清晰的边际和界限,使真正有规模的、或者愿意在里面发展的玩家,能够在这个既定范围里跑的更快,是比较积极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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