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上流传美团外卖渠道部2017年年会现场照片,美团渠道部提出“灭饿除滴,商渠共赢”的口号。这意味着美团正式对饿了么和滴滴两大外卖平台发起围剿进攻。
美团“灭饿除滴”第一个战略是商家签独家合作,不签就强制下架。
近日,不少媒体爆料,商家在与美团外卖合作时被要求签署独家协议,否者就要被强制下架。商家质疑这样的独家协议,美团涉嫌独家垄断。
商家被“独家合作”
在昆明的郑先生有10家餐饮店,生意红火。他们与美团在线外卖订餐平台签订了一年的合作协议。去年年底,郑先生考虑到与美团的合作即将到期,便和另外一家外卖平台合作。同时在两个平台上开餐馆,郑先生的生意好了起来。
然而,郑先生刚与另一家外卖平台合作三天,就接到美团的警告电话,称只能与美团独家合作,如果不及时关掉另外一家在线外卖订餐平台,那么美团就会将把他们的产品做下线处理。
“语气很不好,态度非常强硬,根本没有商量的余地。”郑先生说。
而且美团的执行力也是非常强硬,第二天就把郑先生在美团上的餐馆强制关闭下架。
与郑先生有同样遭遇的还有在云南有150多家连锁门店的周先生,周先生表示,2017年10月份的时候,自己公司旗下的三四家店因为没有遵守“独家合作”协议,一夜之间被美团方面强制下线。
无论是郑先生,还是周先生想与美团方面协商,但是美团坚称,双方的合同上已经明确约定只能“独家合作”,不可能改变,态度十分强硬。
美团“独家合作”被罚52万元
事实上,被美团“独家合作”的远远不止昆明商户。
据法制日报报道,美团网在金华地区,以“合作承诺书”的方式,要求入网经营者签订协议,约定入网商户只与其独家经营,将享有服务费价格优惠。如商户违反约定,美团网则将收费标准调高。同时,美团网以不提供美团外卖服务、不签协议等方式迫使商家签署外卖服务合同中选择“只与美团外卖进行外卖在线平台合作”这一补充约定。
2017年6月12日,工商管理部门认定,美团网利用自身优势,阻碍、胁迫他人与竞争对手发生正常交易的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市场监管局根据《浙江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依法予以52.6万元罚款。
不仅仅是饮食业,美容业的商家也爆料上线美团不光需求5000块的费用,也被明确提出要求不允许在其他渠道上线。
自从百度外卖被饿了么收购后,外卖市场就剩下美团与饿了么双霸,虽然后有滴滴外卖入局,毕竟滴滴还在布局中,还不能形成大的杀伤力。在外卖市场上,美团已失去了主控权,饿了么经过近几年的发展,无论是覆盖率、用户数,还是日订单量,饿了么的市场份额多次超过50%,正在向外卖领头羊的身份进阶。
反观美团,收购大众点评后,又被口碑的横空出世打乱了节奏,至今仍然未能在O2O商场占据绝对优势。而美团内部高层的一再出走,以及骑手和商家对其系列严苛的分利条件一直心生不满,美团可以说是陷入了内忧外患之中。
美团多次传出恶性竞争,对现在美团的局面无疑是火上浇油。商场应该遵从良性竞赛,一味地镇压商户抢占商场想要一家独大,最终只会引发众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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