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淘宝最新变更版《自检自查规则实施细则》3月23日正式生效,此后淘宝卖家可通过参与考试,撤销相应的违规处罚。
以下为《自检自查规则实施细则》原文:
一、淘宝为什么要给予会员自检自查的机会?
会员可能由于对淘宝规则不熟悉或在非主观故意的情况下发生违规行为,淘宝希望给予会员机会学习淘宝规则,避免违规。
二、是否会员的所有违规行为,淘宝都会给予自检自查的机会?
由于不同的违规行为性质和类型不同,造成的影响和后果也不同,因此,淘宝会根据不同的违规类型或违规情形有针对性的给予卖家自检自查的机会,目前并不是所有的首次或非故意违规行为都有自检自查的机会。
三、淘宝目前哪些违规行为会员可以进行自检自查,如何理解?
1)目前会员可以进行自检自查不扣分的违规类型有:
(违规类型未调整,此处不作说明)
说明:表格中提到的“一日”的“日”是指首次违规成立当日为第一日,“日”为自然日,即截止每天二十四点。一日内违规行为发生多次,仅作违规行为纠正不扣分。
“累计两日”指自检自查第一日结束后,再次违规成立当日为第二日,第二日内违规行为发生多次的,同样仅作违规行为纠正不扣分。
2)以下违规行为会员可进行考试学习,通过考试的可撤销相应的违规处罚。
举例1:
2018年3月25日,A卖家店铺a商品因“广告信息-将非实际销售的商品或信息,作为独立的商品页面进行发布”违规,被扣0.2分,违规商品删除;b商品因“广告信息-发布易导致交易风险的外部网站的商品或信息”违规,被扣0.2分,违规商品删除。根据上述规则情形,卖家享有1次“广告信息-将非实际销售的商品或信息,作为独立的商品页面进行发布”普通违规的考试学习通过机会,和1次“广告信息-发布易导致交易风险的外部网站的商品或信息”普通违规的考试学习通过机会。卖家经过考试学习并通过的,可以解除对应的扣分,商品恢复。
4月1日,A卖家店铺c商品“广告信息-发布易导致交易风险的外部网站的商品或信息”违规,被扣0.2分,违规商品删除;d商品“信息与实际不符-对商品的实际使用效果进行不符的宣传”违规,被扣0.2分,违规商品删除。根据上述规则情形,卖家享有1次“信息与实际不符-对商品的实际使用效果进行不符的宣传”普通违规的考试学习通过机会,卖家经过考试学习并通过的,可以解除对应的扣分,商品恢复。因“广告信息-发布易导致交易风险的外部网站的商品或信息”考试学习通过机会卖家已使用,本自然年不再享有。
举例2:
B卖家因发布广告信息多次违规,属于情节严重情形,被扣2分、违规商品删除、限制发布商品。根据上述规则情形,卖家享有1次“广告信息”情节严重情形的考试学习通过机会。卖家经过考试学习并通过的,可以解除限制发布商品的措施,扣分和违规商品不恢复。
四、考试学习的提醒在哪里可以看到?
如会员的违规处罚可进行考试学习的,在“卖家中心-体检中心-违规记录-违规详情”可查看到违规处罚对应的考试入口及其开放时间。
考试解除“扣分、删除商品”措施的提示:
考试解除“限制发布商品”措施的提示:
五、“淘宝将视情形给予纠正和教育”,纠正与教育的措施是什么?
纠正和教育主要是指对违规商品或信息进行处理,具体处理措施详见各违规行为条款中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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