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必经常“剁手”的小伙伴们都有小编以下的体验:
快递柜、快递驿站越来越多了,快递小哥电话越来越少了;取件短信越来越多了,送货上门越来越少了;包裹常常“自动”签收,当面验货成了一句空话;忘记取件,还要收费。
作为网购普及衍生物的快递柜、快递驿站难道真的就“一无是处”?
非也,作为末端投递服务创新方式的智能快递柜,不仅能缓解消费者的收货不便;还能消除一些隐患,如担心陌生人上们造成隐私外泄,或犯罪分子假借快递入户犯罪;还能提高快递小哥的末端送货效率,避免因家中无人而产生的二次投递,也能解决快递小哥因上楼送货快递车内货物无人照看被偷的隐患。
无论对消费者还是快递小哥都好的快递柜或是快递驿站为何还会遭到消费者的吐槽。
实际上,看似完美的快递柜或快递驿站存在的问题也不少。
对于老年人来说,有些包裹太重搬不动,还有部分快递柜要求绑定微信或下载APP才能使用,一些老年人不能熟练操作智能手机。
对于生鲜或需要开箱验货的物品来说,生鲜被放入快递柜,尤其是夏天没有进行保鲜,容易变质;需要开箱验货的物品直接被放入快递柜,缺件、丢失谁负责?
最最重要的是,快递柜或快递驿站逾期取件要收费。目前,大部分快递人员一般不打电话只发取件短信,而没及时看到短信的话,常常会超过取件时间,就需要另加存取费。
目前来看,快递柜的免费存放期通常是24小时或48小时,超过了期限消费者就必须付费,否则快递柜门将无法打开。
这个收费收的合理吗?
从法律角度来说,这是违法合同约定的。
快递与消费者之间有着一纸服务协议,而这一份协议应该是“门到门”的服务,而非“门到柜”的服务。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斌表示,如果快递员未经消费者同意自行将快件放进快递箱,有违合同义务,逾期费用不应该转嫁到消费者身上。邮寄到快递柜没有征得消费者同意,不光违反相关法律,也违反合同约定。
而且,今年5月1日即将施行的《快递暂行条例》中仍然明确规定投递快递应当面验收,“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
实际上,快递柜也不是一开始就收费的,而是慢慢开始收费的。
互联网企业典型的“先养胖,再宰割”做法。
关于快递柜或快递驿站逾期收费问题,网友怎么看的呢?
有网友表示,快递入柜,如果事先没有征得消费者同意,取件码是否收到也无需消费者回复确认,逾期前也没有发送“超时提醒”——那这样的快递柜收逾期费,无异于霸王条款。
部分网友表示,如果快递员预先通知,超过一定时限收取费用也无可厚非,毕竟柜体的运营与投放存在成本。
既有支持,也有反对。
实际上,快递柜好处也是有的,就如上文所述的。但是,快递柜想要达到消费者的预期服务要求,必须解决目前存在的问题。
首先,逾期收费问题,该谁掏钱?
其次,消费者是否可以自主选择使不使用快递柜?
然后,生鲜类物品能不能入柜?
接着,“开箱验收”无法保障,发生问题谁负责?
接着,快递柜代签收后却发生遗失的情况谁该负责?
......
因此,想让消费者心甘情愿背这个“锅”,快递柜企业还需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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