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提升农村淘宝消费者物流服务体验,让消费者放心购物,天猫拟推出《农村大件送货入户服务标准》。
此规范于2018年4月16日进行公示通知,2018年4月23日正式生效。
一、服务定义
1.农村大件送货入户,指消费者在农村淘宝平台或手机淘宝家乡版上购买带有“农村大件送货入户”标识的商品,如收货地址在商家承诺送货入户的区域内,则商家须送货到消费者购买时填写的详细收货地址,并提供搬楼、送货入户的服务。
1.1. 搬楼是指通过电梯顺利将货物搬运至消费者收货地址,或在货物无法通过电梯顺利送至收货地址且该地址中的楼层在7楼及以下时,通过人工将货物搬至收货地址。
2、“农村大件送货入户”标识如下:
二、服务流程:
三、消费者保障
商家应履行农村大件送货入户但未履行的,每个订单需以向买家发放10000个天猫积分的方式向买家进行赔付。
商家向消费者发放天猫积分后,该未履行农村大件送货入户的行为,不再属于《天猫规则》中违背承诺的投诉受理范围。
四、服务说明
1、农村大件送货入户服务标准:
1)建筑物本身及其所在环境允许商家在无需提供除搬运外的其他服务的情况下,即可将商品搬运至消费者指定送货地址,如入户大门、楼道、电梯等的宽度和高度可以搬运,楼道内无杂物等。
2)收货地址在商家承诺提供农村大件送货入户服务的区域内。
2、如存在以下特殊情形的,商家可不提供农村大件送货入户服务:
1)如消费者指定的送货地址不符合农村大件送货入户的条件(如收货地址在特定区域,如政府机关、司法机构、军事管理区、军校、海关管辖区域等,而无法送货入户的情形),消费者可与配送服务商协商。
2)配送者无法通过电梯顺利将货物送至收货地址,且收货地址的楼层在8楼及以上的,7楼至收货地址的搬运费用由消费者与配送者协商,可参考当地市场价格,协商未果的,则商家无需提供农村大件送货入户。
3)消费者更改收货地址,且更改后的地址超出商家承诺提供“农村大件送货入户”服务的区域,由此导致的额外费用,由消费者和商家或配送者协商,如双方协商未果,则商家无需提供农村大件送货入户。
3、因天气、交通管制等不可抗因素导致无法送货入户,消费者可与配送服务商预约再次配送时间。
4、为保障消费者自身权益,请消费者务必确认商家按约定方式提供送货入户服务后,再确认收货签字,一旦签字将视为已经提供该服务,并作为商家提供服务的有效凭证。
5、为保障消费者自身权益,额外支付的费用请向配送服务商索要收据或发票,作为费用支出的凭证。
6、消费者自接到到货通知之日起的第六日仍表示不能收货的,由此产生的仓储费用由消费者承担。
五、服务投诉路径
若您未享受到“农村大件送货入户”服务,可拨打售后维权电话:4008260826转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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