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日前卫龙因为食品安全抽检不合格,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点名。对此,卫龙食品在微博上对此作出回应,称卫龙产品完全合法合规。
8月30日,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其中卫龙、小鹏食品等调味面制品的多款产品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据了解,上述产品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是由于在其中检测出山梨酸及其钾盐、脱氢乙酸以及钠盐。
9月4日凌晨,卫龙食品在微博上对此作出回应,称卫龙产品遵照河南省地方标准,合法合规,将对湖北食药监“不合格”鉴定提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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