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1688平台对现行的《违禁信息发布行为处理规则》第十三——其他类进行修订。新规于2018年11月20日正式生效。
新规主要确定未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商家发布相关出版物商品和信息的违规行为的处罚方式。
新规表示, 根据《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出版物管理条例》等法规要求,商家在经营出版物商品需获得如下资质,《营业执照》(必须含有出版物经营范围)、《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音像制品出版许可证》)等在当地批准的出版行政主管部门针对从事出版物网络发行业务的备案等。
若商家出现以下3种情形,每次将扣24分。
1、未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等出版物经营资质或虽取得但《营业执照》中未含有许可经营范围发布相关出版物信息;
2、未取得进口出版物进货凭证的,发布相关境外出版物商品和信息;
3、未取得《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等音像制品经营资质或虽取得但《营业执照》中未含有许可经营范围发布相关音像制品信息。
常见问题
1、电子书属于出版物吗?
答:以PDF、EXE、CHM、UMD、PDG、JAR、PDB、TXT、BRM、电子书格式的商品,如电子图书类、电子期刊类、电子报纸等电子版也属于出版物
2、软件光盘、车载音乐u盘等属于出版物吗?
答:承载电子资源(包含但不限于视频、音乐、技术资料、摄影作品)等存储设备也属于出版物范畴,请勿发布。
禁止销售内部资料性出版物,每次扣4分
此外,在11月14日,1688另一条关于禁止出版的商品也正式生效了。
1688规则表示,依照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属于非经营性且非公开发行的出版物,不得公开宣传、陈列、展示、征订、销售或者面向社会公众发送。1688平台属于面向社会公众的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将从11月14日起禁止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任何交易活动。
若商家在平台上进行内部资料性出版物交易,如企业文化内部宣传资料、行业协会内部交流资料、专业机构内部交流资料等,每次扣4分。
常见问题
1、什么是内部资料性出版物?
答:内部资料性出版物是指未取得出版物发行书号、刊号、版号的,仅供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内部信息交流的资料。
2、内部资料性出版物是不是违法物品?为什么平台不能销售?
答:内部资料性出版物本身并非违法物品,它是指在依法取得《内部资料性印刷品准印证》情况下编印的用于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内部交流信息的出版物,其在内部的免费发送活动并不违反相关规定。但内部资料性出版物不能进行有偿销售,这类物品若由商家发布在平台就会形成交易行为,商家这种经营行为就会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以,平台需要对这类物品进行禁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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