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北京)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印发,《方案》共明确了十项北京市综合试验区建设的重点任务,其中“探索利用跨境电子商务模式进口医药产品”和“探索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超限额商品转为一般贸易进口”两项内容引起了热议。
有关分析人士认为,此项政策开放意味着,在北京通过电商购买海外的抗癌药或将成为可能。
那么,北京的老百姓是否真的能开启海淘抗癌药时代?
目前,在我国海淘医药产品在禁区范围。
据11月20日财政部联合多部门发布的《关于调整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的公告》显示,医药产品仍不在海淘清单范围内,不适用跨境电商进口的最新政策。文件尾部特别注明:“依法需要执行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的……药品、医疗器械、特殊食品(包括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如果北京开放抗癌药海淘,那么其他省市的患者来说,将很容易获得这些抗癌药,上海也很快能开放这项业务。但实际上,这样做的可能性并不是很大。”上海跨境通有关分析人士指出,跨境电子商务是“阳光海淘”,平台要销售药品必须有资质,这和一般商品海淘完全不同。另外,抗癌药在国内属于处方药,消费者都不能随便购买,更何况通过海淘。
“按照规定,进境渠道是不能盈利的,这与海淘完全不同,而且收货人也要有相关证明。”跨境通该分析人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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