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自从网购开始,“刷单”的事情就已经是公开的秘密。虽然平台会定期处理整治,但是在利益的驱使下,总有一些商家铤而走险。这种行为对不刷单的商家无疑是不利的,于是就源源不断的有商家加入到这个刷单大队伍中。久而久之,“作弊刷单”成风,虚假交易数据泛滥,如今的消费者早已无法从成交记录和评论中获知产品真相。
如今,随着“刷单”现象造成行业乱象,相关部门针对此类问题出台相应政策。据悉,2018年1月1日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了明确规定:
“第八条 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第二十条 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同时,全国人大代表卢玉胜近日提交相关建议呼吁,加强政企协作力度,严厉打击网购“刷单”行为。
卢玉胜告诉记者,由于执法手段受限,以及网络案件的隐蔽性等特点,监管部门对当事人的整个网络交易记录和物流信息无法一一去核对和查实,因此很难固定其虚假交易的证据材料。
针对“刷单”案件发现难、取证难、有效证据链形成难等问题,卢玉胜建议,有关监管部门积极与淘宝、天猫等电商平台加强合作,双方就线索提供、证据取证、双方配合、卖家制约、后续处理等环节进行全面对接,走出一条政企协作打击网购“刷单”新模式。
此外,司法实践中,由于证据获取难等原因,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对于职业“刷单”黑手难以处罚。
卢玉胜认为,这些问题需要在未来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修改中加以完善。当然,要想彻底解决“刷单”行为,需要政府相关部门、行业组织、第三方认证机构和广大消费者各方协同努力。
当我们在进行网络消费时,了解该商品的好评率、销售数量等是我们判断是否进行消费的重要依据。然而这些数据早已被“网络刷单”这一毒瘤所感染,消费者如今已无法应用正常的思维来判断,这种现象对广大消费者来说是非常不公平的,所以还是希望相关的部门能够采取有效的措施来加以控制。
【版权声明】行行出状元平台欢迎各方(自)媒体、机构转载、引用我们原创内容,但要严格注明来源:;同时,我们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如发现本站内容存在版权问题,烦请提供版权疑问、身份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service@hhczy.com,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