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电子商务成为互联网社会的主要商业模式,“社交电商”、“社交零售”、“新零售”等新的战略布局层出不穷,但是万变不离其宗,本质上它们都是借势互联网发展趋势,从传统的线下经营模式逐渐转移到以消费者为中心,以数据为驱动的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电商新经济模式。如今,随着电商发展迅猛,为了规范电商市场秩序,改善电商市场环境乱象,《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以下简称《电商法》)于2019年1月1日生效。据悉,该法的立法宗旨是,营造更加公平、公正的法律环境,促进我国网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众所周知,每个行业的崛起在立法前都属于红利期,然而一旦立法就意味着一个行业的规范以及其发展趋势已成为一种局势。如今,随着《电商法》生效将近四个月,各大电商平台也在《电商法》的压力下开始不断整改规范平台秩序和乱象,但是对于《电商法》的具体要求许多电商商家还是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那么,下面JA就和大家分享一些关于《电商法》中需要注意的问题吧。
一、关于税务问题及追溯
市场监管局:《电子商务法》并没有对网店税收问题进行规制,也没有调整相关税收政策;对该法生效以前的行为,不会进行追溯。
二、关于平台经营数据报送
《电子商务法》要求平台报送经营者主体身份信息。网店经营数据涉及稳私信息、商业秘密,非因调查个案的需要,市场监管等政府部门不能要求平台进行报送。也就是说,政府不能随意要求商家报送经营额等经营数据,电商平台不得擅自对外(包括对政府),报送店铺销售额等经营数据。
三、电商经营主体登记
根据《电子商务法》第十条的规定,除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的外,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
市场监管局: 市场监管总局于2018年12月4日发布了《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电子商务经营者登记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明确了个体工商户可以使用网络地址作为经营场所申请,由常住地所在登记机关登记。
网店是否需要办理登记,由商家根据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客观判断,也可咨询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四、恶意职业投诉举报
市场监管局: 对严重困扰广大电商经营者的恶意投诉举报,一些地方已经率先出台政策进行遏制。广大网店要规范经营。但对于网店经营中的轻微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会以指导、教育为主。对于恶意索赔,政府将采取综合举措进行遏制,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 营业执照的适用范围和登记方式
营业执照在淘宝、有赞、微店、朋友圈等各种电商平台或经营场景下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有明确限制的除外),通过互联网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在遵守《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方面的要求是一致的。关于登记方式,许多地方都推出了登记便利化措施。如,东莞市推出了全程电子化网上登记+集群注册的登记模式,应用e签宝的人脸识别技术为自然人网店进行登记提供便利。
六、关于住宅是否可以作为住所进行登记
可以作为经营者的住所登记,不能作为经营场所。
《意见》指出,以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登记的个体工商户,仅可通过互联网开展经营活动,不得擅自改变其住宅房屋用途用于从事线下生产经营活动并应作出相关承诺。因此,网店经营者可以在住宅内通过互联网开展经营活动,但不可以将住宅作为从事线下经营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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