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航西北局在有关物流配送方面放了个大招。3月22日,民航西北局正式印发《西北地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物流配送经营活动管理办法(试行)》。依据“管理办法”,最大空机重量为250克以上(含250克),最大起飞重量不大于150千克的民用无人机可以在包括陕西、甘肃、宁夏、青海等民航西北局辖区使用无人机开展货物运输配送的经营性飞行活动,且适用于相应飞行活动的监管管理。
与此同时,管理办法还明确了无人机物流配送的概念定义、经营许可资质申请基本条件、无人机物流配送许可的管理机构、适用范围、管理流程、法定义务等。管理办法将鼓励创新许可管理方式,鼓励新型业态健康发展,规范使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无人机)开展物流配送经营性飞行活动,拓展无人机应用服务领域,促进无人机物流配送安全、有序、健康发展。
作为国内走在前列的技术型企业,京东在无人机方面的发展可以说是走在行业前列的,无论是相关的技术研发成果,还是申请专利数量,都是行业内的佼佼者。从率先开启末端无人机物流配送的常态化运营,到在多个省市开辟数百条航线,京东无人机一路积累起丰富的实践和运营经验,也因此成为助力行业制度化、规范化发展的一股重要推动力量。
2017年8月29日,京东获得了国内第一张覆盖全省范围的无人机空域批文,京东无人机在陕西有了更广阔的天空,从终端配送到干、支线运输,全球首个无人机通航物流网络加快了落地的步伐。2018年2月,京东成为全球首个以省域为范围进行无人机物流配送的国家级试点企业。
此后京东在陕西开展了大规模的末端物流无人机运营,实现安全运行“零差错”。基于大量实际运营数据支撑,在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的指导下,试点创新性的提出以安全风险评估为主的经营资质取证思路:一方面逐步将飞行安全、社会安全、国家安全三级安全战略要求融入日常物流无人机运营过程中。另一方面,基于实际运营经验,总结提炼出《末端物流无人机安全运行手册》。
今年2月,国家邮政局正式发布《关于公布2018年度邮政行业技术研发中心认定结果的通知》,京东物流无人机研发中心荣获机器人与无人技术研发中心认定。这也是国家邮政局自2018年2月9日印发《邮政行业技术研发中心认定管理暂行办法》以来,认定的全国首批邮政行业技术研发中心。
4月1日,京东宣布京东无人机将在陕西、甘肃、宁夏、青海等民航西北局辖区内实现跨省域运营。
无人机可跨省域运营无疑将成为推动京东无人机继续积累海量飞行数据和物流配送样本的好契机,同时也将成为促进智能物流发展的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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