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8年中大促已经来临,各大电商也早已摩拳擦掌蓄势待发。为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14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市价监局、市消协等部门对天猫、京东、亚马逊、当当网等十六家电商企业的“6.18”年中促销活动进行集中行政指导和经营提示。
北京市价监局市场处表示,在网络上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依法明码标价。标价内容要真实明确、清晰醒目,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禁止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进行交易。比如,虚构原价,标示的原价属于虚假、捏造,不是本次促销活动前七日内最低交易价格,或者从未有过交易记录。在对未销售过的商品开展促销活动时,不得使用“原价”“原售价”“成交价”等类似概念。
市价监局市场处还列出了8种价格违法行为:
(一)虚构原价,标示的原价属于虚假、捏造,不是本次促销活动前七日内最低交易价格,或者从未有过交易记录。在对未销售过的商品开展促销活动时,不得使用“原价”“原售价”“成交价”等类似概念。
(二)采用与其他经营者或其他销售业态进行价格比较的方式开展促销活动时,未准确标明被比较价格含义,或被比较价格无来源依据。
(三)销售(包括预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前有价格承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
(四)虚假优惠折扣,标示的打折前价格或者通过实际成交价及折扣幅度计算出的打折前价格高于原价。
(五)使用“仅限今日”“今日特惠”“明天涨价”等不实语言或者其他带有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等标价,诱导顾客购买。
(六)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以低价招徕顾客,以高价进行结算。
(七)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有附加条件时,不标示或模糊标示价格附加条件。
(八)采取价外馈赠方式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时,不如实标示馈赠物品的品名、数量,或者馈赠物品为假劣商品。
此外,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网监处要求平台经营者亮照亮证亮标经营。将重点检查平台经营者是否针对申请入驻平台的各类平台内经营者建立了身份核验制度;是否为核验合格并入驻平台的各类平台内经营者建立了登记档案,档案内容是否完整、准确、真实、有效。同时,检查平台经营者是否记录、保存了平台上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信息。平台经营者是否以显著方式区分标记了自营业务和平台内经营者开展的业务。平台经营者是否为消费者提供了对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进行评价的途径。
在电商大促的背后,经常有一些商家为了获取更大的利益,而选择通过各种方式来吸引消费者,而在这些方式中,有很多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这无形之中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此次北京市对618大促各电商的规范行为将为消费者提供一定的保障,希望此举也能够对其他地区产生积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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