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生活方式的日益网络发展,诸如手机扫码购物和移动支付之类的新技术让日常生活和消费更加方便快捷,但是在某些商家中,一些本来简单快捷的服务要求消费者关注公众号或下载相应的APP。
那些不擅长使用智能手机或不愿下载新应用程序的消费者(尤其是老年人)遇到了消费障碍,甚至有些老年人不会手机点餐。强迫捆绑APP消费的行为不仅给消费者带来不便,而且涉嫌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并决定购买或不购买任何种类的商品,或者接受或不接受任何服务。显然,强制或变相要求下载APP侵犯了消费者权利。
一些律师表示,商家在开具电子发票之前要求客户扫码关注公众号这种行为是涉嫌违法的。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发票管理办法》规定:消费者必须开具发票和其他购买凭证,经营者必须开具发票。换句话说,提供发票是纳税人的法定强制性义务,获得发票是消费者的合法权利。 《发票管理办法》还规定,拒绝开具发票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更严重的是,扫码、关注、注册、下载、认证之类的一系列操作可能会泄漏个人信息。一些不愿意使用电子支付的老人,不得已开通电子支付,因此他们的风险防范能力很弱,可能因此埋下支付安全隐患。
可以看出,强迫消费者捆绑APP并非一件小事。它不仅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而且带来了一系列衍生的风险。在这方面,市场监管部门应对此予以重视,督促和监管商家在法律框架内行事,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更要常态化亮剑,才能真正使互联网时代的消费更加安全便捷。消费者还应增强其权利保护意识,并共同努力,共同治理行业混乱。
【版权声明】行行出状元平台欢迎各方(自)媒体、机构转载、引用我们原创内容,但要严格注明来源:;同时,我们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如发现本站内容存在版权问题,烦请提供版权疑问、身份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service@hhczy.com,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