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对美国AIR JORDAN品牌状告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乔丹体育”)商标侵权案作出裁决,乔丹体育4件注册时间未满5年的组合商标将被重新审定。
耗费了8年时间,篮球明星迈克尔·乔丹及Air Jordan的维权之路最终在乔丹体育25类“乔丹+图形”商标被撤后结束,虽然法律上讨回了些许公道,但在商业战略上,双方都有得有失。
判决书显示,“被诉裁定、一审、二审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均有错误,应予撤销”。此外,判决撤销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对第6020578号“乔丹及图”商标争议裁定,由国家知识产权局重新作出裁定。
当日,乔丹体育官方微博就此发布声明称,该判决不会影响其现有商标的正常使用,也不会对其经营造成影响。
乔丹体育诞生于福建晋江,与美国著名的篮球明星迈克尔·乔丹并没有什么联系。
就在乔丹体育规模扩大计划申请上市时,其品牌名称被篮球明星迈克尔·乔丹注意到,并以“姓名权”对乔丹体育发起诉讼。
但是,在2012年至2019年的马拉松式诉讼过程中,多家法院多次判决结果均有利于乔丹体育,迈克尔·乔丹却在关系自身姓名与肖像的官司中“三连败”。
在第一回合的“交战”中,乔丹体育针对迈克尔·乔丹以侵犯姓名权严重误导中国消费者的指控进行辩护称,迈克尔·乔丹是美国公民,且未在中国居住过,不具备主体诉讼资格。在第一场“交战”之中,乔丹体育胜诉。
第二次“交锋”之中,乔丹体育提出JORDAN只是一个美国普通姓氏,很难断定“乔丹”品牌与迈克尔·乔丹本人有必然的联系。此外,乔丹体育表示,在中国也有4200名乔丹。第二场“交锋”以迈克尔·乔丹败诉结尾。
令人“惊掉下巴”的是,乔丹体育的第三次胜诉中居然表示,迈克尔·乔丹本人手里拿的是篮球,而乔丹体育图片上的人手里拿的是乒乓球拍。这样的辩护,在众多消费者看来,就是一场“诡辩”。
篮球明星迈克尔·乔丹的“三连败”,乔丹体育的“三连胜”,应该是乔丹体育的勇气来源吧。
但是即使三连胜又如何,实际上乔丹体育的上市已经耽误了8年之久:
2011年上半年,乔丹体育营收达17亿元,同年11月份,乔丹体育IPO申请成功“过会”,原计划2012年登陆资本市场。
就在上市的最后阶段,2012年,迈克尔·乔丹就将乔丹体育告上了法庭,因此乔丹体育的上市计划就“耽搁”了。
由于涉及重大品牌诉讼案件,乔丹体育多年来一直徘徊在资本市场门外而不入。如今8年时间过去,他们也创下了IPO历史上的最长批文等待期的纪录,成为有名的IPO“钉子户”之一。
2014年,证监会曾提及乔丹体育IPO“过而不发”的特例,指出“个别过会企业存在特殊事项,如乔丹体育存在重大未决诉讼”。
乔丹到底能不能上市?何时上市?也成为了A股IPO史上的一大谜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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