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央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嘉联支付有限公司(简称“嘉联支付”)因违反相关规定,监管部门对其作出了罚款941万元的处罚。据了解,嘉联支付为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新国都”)的全资子公司,也是新国都营收的重要来源。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嘉联支付违法行为类型包括四类:一是未按规定建立有关制度办法或风险管理措施;二是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三是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四是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
此外公示表显示,嘉联支付时任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周霞、时任业务运营中心总经理路杨、时任嘉联支付常务副总裁兼监事黎宇程分别被处以5万元、12.5万元、17.5万元罚款,合计35万元。
对于央行深圳中心支行开出的罚单,新国都于9月1日发布公告称,本次行政处罚未影响嘉联支付的正常生产经营,本次处罚金额将计入2020年当期损益,不会对上市公司及嘉联支付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
另外新国都公告表示,嘉联支付将按时足额缴纳罚款,对于上述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嘉联支付已按要求完成相关整改措施,并向人行深圳中心支行汇报了整改情况。
资料显示,嘉联支付是拥有全国性银行卡收单业务牌照的第三方支付机构。2017年,新国都收购嘉联支付。嘉联支付成为A股上市公司新国都子公司。
新国都自2001年成立起即专注于电子支付领域,拥有专业的电子支付技术综合解决方案提供能力。
2020年上半年,新国都整体实现营业收入11.98亿元,同比下降12.9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5亿元,同比下降11.49%。其中,公司第二季度整体实现营业收入7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144.20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几乎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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