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近日在其网站公布了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结果显示,艾丽斯、华松、格林、法拉蒂、WOLONG、赛峰、圣宝妮、火龙鸟、奥斯、苏杰、大陆鸽、快虎、立联达、苏祥、金浪、吉安飞力、胜爵、川通、美腾、东岳永立、圣宝龙、凯骑等24种产品综合判定不合格,涉及整车质量、把立管静负荷、地面距离、最高车速、过流保护功能、欠压保护功能等项目。
另外,质检总局通报指出,92种电动车动力电池在国家监督抽查中符合标准规定,另有5种产品的质量不合格。本次共抽查了浙江、江苏、山东等97家企业生产的97种电动助力车用密封铅酸蓄电池产品。抽查依据《电动助力车用密封铅酸蓄电池》等标准的要求,对电动助力车用密封铅酸蓄电池产品的标志、外形尺寸、2h率容量、大电流放电特性、充电接受能力、过放电、-15℃低温容量、开闭阀压力、安全性、耐振动、防爆能力等11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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