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笔者从南安市外经局获悉,海关总署日前对《进出口税则》中2518税号项下的进口白云石,从原来关税适用3%的最惠国税率,调整为减按1%的关税暂定税率征收关税。此次该项关税下调,将让南安石材进口业大大受益,预计每年可为企业省1000万元开支。
据悉,2012年,海关总署把进口白云石界定为化工原料,提出要加收进口白云石的关税税率3%。同时,除了对进口白云石开始加收关税税率外,还提出将对以大理石名义进口的白云石开展稽查补税。为应对南安石材产业突如其来的“横祸”,从2012年开始,南安市委、市政府和福建省石材协会高度重视石材行业、石材企业反映的进口白云石适用税率方面的困难,积极向上级反映企业遇到的问题。对此,从2012年5月开始,海关总署、厦门海关陆续来南安进行多次调研反复论证。
如今,利好消息传来,进口白云石从原来关税适用3%的最惠国税率,调整为减按1%的关税暂定税率征收关税。此外,针对此前提出的对该类企业开展稽查补税的说法,厦门海关明确指出,本着宽严相济、实事求是、帮扶为主的原则,决定对相关企业此前非主观故意,以大理石名义进口且用于建筑饰面的石材不予专项稽查。仅此一项,就为全省石材行业减少稽查补税4000多万元。
据了解,多年来,南安不断加大石材行业的帮扶力度,出台了对石材企业“12项”优惠政策,持续与相关部门共同推进石材进口零关税政策,有效促进石材行业转型升级,在更高起点、更高平台上实现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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