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具体
在支持厦门发展两岸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方面,《意见》提出不少具体措施,如支持厦台两地开展物品编码应用的验核互认等
有突破
这些政策实现了很大突破,操作性较强,概括起来说,就是“政策更特殊、交流更直接、合作更紧密、交往更便捷、通关更高效”
国家质检总局近日专门制定了《关于支持厦门市深化两岸交流合作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的意见》,共有12条政策措施。昨日,国家质检总局政研室主任李刚在2013海峡两岸经贸论坛发布了上述消息。李刚表示,这些政策实现了很大突破,操作性较强。概括起来说,就是“政策更特殊、交流更直接、合作更紧密、交往更便捷、通关更高效”。
据介绍,《意见》12项政策中有10项是在质检总局的相关文件中首次提出。包括“支持厦门东南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探索两岸间货物流转检验检疫监管新模式”;“支持厦门质检部门参与两岸认证检测结果、数据互认工作”;“鼓励厦门检验检疫局通过福建电子口岸平台与台湾相关网络平台实现ECFA原产地证书电子信息的有效交换”;“适度放宽对台小额贸易检验检疫政策”;“将厦门WTO工作站作为质检总局标准与技术法规研究中心的关系机构”等。
在支持厦门发展两岸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方面,《意见》提出不少具体措施。比如,支持厦台两地开展物品编码应用的验核互认;对厦台产业合作密切的LED、太阳能光伏、显示屏等重点领域,试点开展两岸共通标准研制;支持厦门检验检疫局扩大对台认证领域和采信范围;探索在大嶝市场试行更加优惠的台湾商品检验检疫措施;将厦门WTO工作站作为质检总局标准与技术法规研究中心的关系机构,优先提供信息、技术、人才等资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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