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名共和国国家标准公告》(2017年第32号),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由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管理的GB/T 18107-2017《红木》将代替原《红木》国家标准(标准号为GB/T 18107-2000),新标准于2018年7月1日开始执行实施,同期实行的还有GB/T 35475-2017《红木制品用材规范》。
本次修订相对2000年国标几个主要而关键的修改点如下
一、删除了原2000标准中对于红木木材平均管孔弦向直径的限制条件。
一般说来,木材管孔弦向直径的大小与木材结构的细腻程度相关,在2000年制订标准时,木材学专家即是以此为红木木材相对其他木材具有结构细特征的定量依据。但是,可能是在实际红木检验时,此项规定难以全面得到实验操作的佐证落实,故在易引发误解和纠纷的情况下予以删除。
二、已列木材树种相对2000年的33(-34)个变成29个。
原因是:黑黄檀被证明是刀状黑黄檀的同物异名,故删除黑黄檀。越柬紫檀、鸟足紫檀被证明是大果紫檀的同物异名,故删除越柬紫檀和鸟足紫檀。
乌木类的蓬塞乌木则因为是属於菲律宾极度濒危物种而被删除。
另有原2000版国标铁刀木的学名Cassia siamea改为Senna siamea,原因是这个树种在植物分类已被划归决明属Senna,而不再是腊肠树属Cassia。
三、木材类别方面将毛药乌木由乌木类调整至条纹乌木类。
四、木材测定方法方面,增加了木材构造特征试验方法和气味试验方法。
五、一些木材学名中出现的错误予以了更正。此外,一些学名命名人写法亦已经被更新。
六、增加了红木树种在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中的管制信息。
在国家标准《红木》修订长达五年的时间里。关于《红木》国标的声音与争议从未间断过。2018年7月,新国家标准《红木》的正式实施,也为这五年的争议画上了一个节点,但新国标《红木》实施下的红木行业未来将如何,这些都只能交由时间给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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