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集团首次披露试行已3年的合伙人制度。阿里巴巴集团董事局主席马云以内部邮件形式披露,阿里集团试行已3年的合伙人制度现已产生28位合伙人。马云表示,阿里巴巴集团合伙人制度建立的是企业内在动力机制。
阿里合伙人制已试行3年
昨日是阿里巴巴集团成立14年的日子,阿里巴巴董事局主席马云以内部邮件的形式向大家宣布在阿里内部三年前就试运行的合伙人制度,目前已有28名合伙人。这也是阿里集团第一次官方披露近来备受关注的合伙人制度。
马云在邮件中介绍,合伙人制度的来历要追溯到2009年,当时阿里巴巴18名创始人宣布辞去“创始人”身份后,公司开始寻求和尝试可能的制度创新。
对于合伙人的条件,马云在邮件中表示:“需要在阿里巴巴工作五年以上,具备优秀的领导能力,高度认同公司文化,并且对公司发展有积极性贡献,愿意为公司文化和使命传承竭尽全力。”
商报记者从阿里方面了解到,这28名合伙人里包括董事局主席马云、董事局副主席蔡崇信,以及首席执行官陆兆禧等。“实际上,在阿里巴巴成立后的14年时间里,正是这批管理层带领公司一路发展壮大起来。只有一个热爱公司使命驱动的群体,才能够抗拒外部各种竞争和追求短期利益的压力,坚持捍卫阿里的文化。”马云说。
从阿里巴巴的阐述来看,阿里巴巴的“合伙人”和传统意义上所谓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显然有所区别,更大程度上指的是一群“志同道合”的伙伴,他们为了同一个梦想努力,有着共同的愿景和使命,能够坚持所要做的事情,以保证公司组织和文化的稳定性,以及企业的长期发展。
马云称不在乎上市地点
对于阿里巴巴集团合伙人制度的介绍,马云在邮件中介绍,有别于绝大部分现行的合伙人制度,阿里建立的不是一个利益集团,更不是为了更好控制这家公司的权力机构,而是企业内在动力机制。
商报记者随后从知情人士了解到,阿里巴巴高层合伙人制度,就是公司章程中设置的提名董事人选的特殊条款:即由一批被称作“合伙人”的人,来提名董事会中的大多数董事人选,而不是按照持有股份比例分配董事提名权(合伙制的法律规定)。
据介绍,该“合伙人”方案和合伙企业不是一个概念。阿里巴巴所称的“合伙人”权责是有限的,他们并不能直接任命董事;所提名的董事,仍须经过股东会投票通过才能获得任命。
“我们也希望阿里巴巴合伙人制度能在公开透明的基础上,弥补目前资本市场短期逐利趋势对企业长远发展的干扰,给所有股东更好的长期回报。”马云说。
对于大家关注的阿里集团将在哪里上市、什么时间上市,马云在邮件中也有提及。他写道:“我们不在乎在哪里上市,但我们在乎我们上市的地方,必须支持这种开放,创新,承担责任和推崇长期发展的文化。”
纵深
合伙人制公司上市全球暂无先例
在阿里内部试行了三年多的合伙人制度,昨天才被正式披露。这种公司治理结构的调整与阿里巴巴上市计划是否吻合?
据了解,自2005年雅虎斥资10亿美元购入阿里巴巴集团40%的股份以来,以马云为首的阿里巴巴创业团队就一直在为公司的控制权而努力。从目前阿里巴巴的股权结构来看,马云本人持有的阿里巴巴集团7.4%的股权,整个管理层的持股比例也只有10.4%;而根据日本软银和美国雅虎披露的数据,这两家公司各持有阿里巴巴集团36.7%和24%的股权,两家外资公司对应的投票权和董事席位显然足以控制整个公司。
为避免上市后控制权旁落的尴尬局面,阿里巴巴一直谋求解决方案。据了解,此前,阿里巴巴希望效仿一种叫“双轨制”的股权结构,即可以发行不同投票权的两种股票,实质是允许企业管理层通过具有更高投票权的股票控制公司。但香港目前的上市规定不允许所谓的“双轨制”投票结构。
商报记者了解到,在允许双轨制的美国股市,谷歌、Facebook等在美国上市都是通过双轨制,由此确保创始人在持股很少的情况下,仍然能控制公司。
从目前来看,采取合伙人制度上市,在全球暂无先例。阿里能否实现“第一”,还有待时间给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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