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由于社会各界对新《消法》第25条“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的适用范围和具体执行标准存在不同理解,导致消费者和经营者之间争议不断。国家工商总局、中国消费者协会“约谈”了国内10大主要电商,要求相关电商企业在30日内进行自查自纠,确保“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全面落实,否则要依法承担责任。
自新《消法》颁布实施后,由于社会各界对该法第25条“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的适用范围和具体执行标准存在不同理解,导致消费者和经营者之间争议不断,成为消费投诉热点。
针对电商行业的网购现状,国家工商总局、中国消费者协会日前“约谈”了国内10大主要电商,包括阿里巴巴(滚动资讯)集团(淘宝、天猫)、苏宁易购、京东(29.05,1.17,4.20%)商城、1号店、当当网(13.6,0.55,4.21%),以及中粮我买网、凡客诚品、亚马逊(358.61,0.47,0.13%)、唯品会(213.52,2.86,1.36%)和聚美优品(29.86,1.84,6.57%)。
期间向参会企业“约法三章”:
一是除法定排除情形外,对于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的商品要说明理由,明确标注,并与消费者“一对一”确认;
二是明确“商品完好”仅指商品本身完好,为查验商品而拆开外包装的情况不能作为拒绝退货理由;
三是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要切实履行自身责任,确保“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全面落实,否则要依法承担责任。
此外,国家工商总局、中国消费者协会还要求相关电商企业在30日内进行自查自纠,切实落实好“七日无理由退货”这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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