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网络监管司(简称“工商总局网监司”)发布的网络交易商品定向监测结果,无疑向电商界投了一枚炸弹,其杀伤力正在不断扩散。
1月23日,工商总局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2014年下半年网络交易商品定向监测结果》。数据显示,92个批次的样品采样,其中有54个批次的样品为正品,正品率达到58.7%,非正品率为41.3%。就在1个月以前,工商总局针对207批次产品里,非正品率仅为10.6%。
两个月时间不到,工商总局网监司发布的数据出现了天壤之别。与此同时,这份报告监测的样本数据、统计范围、自营和非自营平台的概念混淆,着实漏洞百出。巨人集团董事长史玉柱不禁在微博调侃,“对于10亿总量(网购商品总量),仅抽样这点点样本,在抽样统计学面前有点苍白。
这份漏洞百出的监测结构报告上,反思的绝不仅仅是工商总局网监司严谨和规范的统计能力,而是在这背后,工商总局网监司作为消费者心目中规范和管理企业的主管部门,如何正确利用市场的手,净化网购市场环境,利用社会力量将售假制假消灭在源头。
错漏百出的监测报告
这已经是工工商总局网监司两个月内连续发布的第二次监测报告。就在去年12月11日,工商总局网监司针对国内电商平台发布过监测结果,彼时非正品率仅为10.6%。
非正品率攀升3倍的背后,是否意味着国内电商平台售假成灾了呢?其实不然。相反,工商总局网监司这次的抽检从主体行为、抽检标准,以及在对外发布的信息上都错漏百出,极大程度地误导了消费者以及躺枪的小微企业。
记者了解,工商总局网监司自称是监测结果公布,但根据《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办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是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流通领域销售者销售的商品质量进行抽样检验,并依据检验结果依法进行处置的商品质量监督检查活动。而这一监测的定义与2014年2月14日工商总局出台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中抽查检验(抽检)的定义是基本完全一致的。因此,本次监测本质上就是抽检行为。
按照按监测办法第九条规定:“工商应制定抽检方案,包括抽检标准、判定原则、抽检结果通知、复检安排等。”而在这个监测结果公告中,卖家并没有收到抽检结果通知,也没有让当事人有申请复检的可能,就直接向社会公开。一位被抽检的商家内部人士告诉记者,只是被工商部门叫去谈话,事后并没有收到任何复议通知和申诉通道。
颇为蹊跷的是,工商总局网监司在抽取比例和标准上,选择了两套标准。其一,自营商品和非自营商品。在商品选择上,工商总局在1号店、京东、聚美平台上,选择了自营商品,即便有开放平台的他们,工商总局选择性过滤。其二,在选取样本比例上,工商总局抽选的样本更是蹊跷。监测数据中看,来自淘宝的为51件,京东20件、聚美优品3件、中关村在线商城1件。最后得出,聚美优品的合格率为100%,中关村在线商城合格率为0%。
上述商家内部人士感叹道,“这是否意味着电商平台面对工商的抽检就是碰大运,遇到抽检的商品不合格,就代表整个平台都在卖假货?”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工商总局网监司公布没有作出不符合国家或地方强制性标准的质量判定结论,而是将商品分为正品和非正品。而正品并无法律定义,简单的将“非授权正规渠道,非中国大陆地区官方正品、不符合《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要求产品等均列为非正品”,并无法律依据,会引起消费者误解。
打假岂能盲人摸象
在消费者的心目中,工商部门是参与打假的权威部门。但事实上,除了每年定期发布监测报告外,并未有联动社会机构或者企业参与到打假的行动中来,并且频频误导消费者。
据《2014网络交易平台打假前沿报告》披露的数据显示,执法部门处理的网上售假,是线下的千分之六左右;消保组织收到的互联网服务投诉,是线下的4%左右;交易平台收到的售假投诉和消费投诉,分别只占交易量的万分之二和万分之五。网络购物用户的满意度在90%以上。
然而,按照工商总局网监司此次抽检监测的结果来看,完全和该报告披露的数据背道相驰。即便是,工商总局网监司监测的结果也出现了前后天壤之别的情况。在双12前一天的抽检中,工商总局市场司发布:“在207批次的样品中,大部分为合格真品。同时,也发现了6个电商平台上的15个批次的样品属于假冒商品或高度疑似假冒商品,7个批次的样品质量不合格或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非正品率为10.6%。”一个月后,这一数字已经攀升至41.3%。
“前后相差的结果之大,着实让人难以想象,要么统计的数据有误,要么就是抽检用了两套标准。”一位不愿具名的商家负责人表示,“基于传统购物场景设计的商品抽检方法,是不是完全适用于网络购物环境。”
众所周知,在淘宝平台上,那些信誉不好的店铺、评价不高的商品,其记录会清清楚楚的留在那里,让后来的消费者看到,这些店铺和商品自然就会越来越不受用户的亲睐。诸如此类的信息之丰富,使得网购行为的影响因素更为复杂,与线下购物的行为和决策机制完全不同。
业内专家认为,在设计抽样比例、样本分布的时候,必须认真地理解到底是哪些因素在影响着网络购物的决策,不同类的商品其影响因素的权重又会有何不同。只有对网络购物行为和决策机制形成正确的理解,对网上商品的抽检方案进行重新设计,才能更准确有效的反映广大消费者在网上的实际购买行为,得出的结论才是更有说服力的。
缺位下的打假何去何从
多年来,公安、质检、知识产权、新闻出版部门、海关、农业部、国务院等相关部门,都对于阿里以大数据打假予以认可,或合作或给予支持,但唯独工商部门缺席。
中国社科院信息化研究中心秘书长姜奇平表示,打击假冒伪劣任重道远,需要多层面多维度入手治理,要广泛依靠电子商务平台,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打假治假方面的作用。
经过多年与制假售假者的斗智斗勇,电商平台淘宝已经构建起一整套全球领先的基于互联网大数据的打假模式——“内部专业团队+外部机构合作+智能技术支撑”的打假维权系统。根据《2014淘宝联动警方打假报告》显示,2014年前三季度,淘宝协助各级执法部门共破获各类“双打”案件10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近400人,涉案金额近6亿元。
淘宝取得打假成绩的背后,不仅是抓住了售假制假的源头,更依靠内部力量,以及外部机构的协力合作:专业强大的安全部门“神盾局”,肩负安全技术、数据挖掘、专案打击、消费者保障等十项重要职能;5400多人的志愿者队伍,配合进行日常线上巡查和抽检,与公安、质检、知识产权、新闻出版部门合作,对造假侵权者形成包围圈;图像识别、商标检测、光学字符识别、DNA认证系统、IPR权利人投诉平台、海底捞、智能追踪、生物识别等八项技术,最终用大数据模式让造假侵权行为无处遁行。
国务院“双打办”副主任柴海涛更是肯定这一成果,“非常赞赏阿里巴巴每年发布的打假报告,正面回应社会关切。阿里提出打假的社会共治理念,体现了互联网的共享、开放、平等精神。”
与之相对应的是,工商总局网监司只是停留在热衷发布报告上,并且一度将矛头指向包括淘宝、京东、1号店等电商平台。而事实证明,线下才是假货的源头,工商没有利用市场这只无形的手,发动社会的力量,将制假售假消灭在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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