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贷平台的“裸条门”事件,给网贷平台烙了个结结实实的丑闻标签,加之网贷平台原先就存在的各种问题,使网贷平台一直饱受社会的诟病。为解决网贷平台的恶疾,监管不断紧缩、路径逐渐明朗,行业也不断加强自律,今年的网贷平台也出现了良性发展的迹象。
最新消息,近日,银监会向各银行下发了《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对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给出了明确的定义,为平台存管划下监管红线。
P2P资金存管定义及五大门槛
《征求意见稿》明确了网络借贷平台资金存管业务的定义,即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存管人接受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以下简称网贷机构)的委托,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网络借贷资金专用账户的开立与销户、资金保管、资金清算、账务核对、信息披露等职责的业务。
并对P2P资金存管的具体条件提出五大门槛:
1、在工商管理部门完成注册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
2、在工商登记注册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完成备案登记;
3、按照通信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申请获得相应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
4、具备完善的内部业务管理、运营操作、稽核监控和风险控制的相关制度;
5、监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条件。
银行资金存管应有相应资质
针对目前已经开展P2P资金存管的银行中,有部分不满足设立专门的部门以及自主开发和自主运营技术等要求的现象,银监会对提供存管业务的银行提出资质要求,其中包括六项内容:
1、“设置专门负责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与运营的一级部门,部门设置能够保障存管业务运营的完整与独立;
2、具有自主开发、自主运营且安全高效的网络借贷存管业务技术系统;
3、具有完善的内部业务管理、运营操作、稽核监控和风险控制的相关制度;
4、具备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跨行资金清算支付的能力;
5、必须申请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完成备案;
6、符合监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三方联合存管将被禁
银行与网贷平台进行资金存管合作的现有模式主要有银行直连、直接存管和联合存管。新的规定被不少业内人士解读为“联合存管”模式将遭禁止。一起来看看新规如何规定。
《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存管银行不应外包或由合作机构承担,不得委托网贷机构和第三方机构代开出借人和借款人交易结算资金账户。此外,对银行存管平台的要求也作了明确规定,包括在工商登记注册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完成备案登记,按照通信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申请获得相应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具备完善的内部业务管理、运营操作、稽核监控和风险控制的相关制度等。
其实在去年,人民银行和相关部门就已经出台《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及《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征求意见稿)》,均要求P2P网贷平台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出借人和借款人的资金存管机构。
而针对此次银监会发布的《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业内分析人士认为,随着资金存管指引的落实,行业门槛实打实提高,平台成本加大,预计中小平台退出加速,行业洗牌也随之加速。建议投资者仍需要加强自身金融知识,不要盲目投资,合理选择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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