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0杭州峰会在后天召开,商务部在今日召开了例行新闻发布会。商务部发言人回应了国内外媒体高度关切的热点敏感问题,同时也回答了记者关于“商务部是否已对滴滴优步合并案开展反垄断调查?调查进展如何”的提问。
商务部:有人举报滴滴,已约谈两次
记者提问:商务部是否已对滴滴优步合并案开展反垄断调查?调查进展如何?
答:今年8月1日,滴滴出行宣布与优步的全球战略协议达成,将收购优步中国的全部资产。8月2日,交易双方履行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交割。此案此前未向我部申报;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后,亦有举报人向我部举报该交易当事方未依法申报。
商务部正在根据《反垄断法》、《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经营者集中申报办法》和《未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调查处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本案依法进行调查。截至目前,商务部反垄断局已经两次约谈滴滴出行,要求其说明交易情况、未申报的原因,并按我部提出的问题清单提交有关文件、资料;与有关部门和企业座谈,了解网约车运营模式和相关市场竞争状况等。
下一步,商务部将继续依法推进本案调查工作,保护相关市场公平竞争,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商务部的言下之意是已经对滴滴展开反垄断调查,并约谈了两次;但对具体的调查结果没有透露。
商务部真的会拿滴滴开刀吗?
《反垄断法》清楚的写着,要想认定“垄断”,必须过三关:第一关是说清楚在哪儿(界定相关市场的范围),第二关是整明白有没有这个地位(认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第三关是干没干坏事(认定存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但从这么多年互联网领域反垄断的实践看,第一关就很难迈过去,因为互联网已经打破了相关市场的边界,专车、顺风车、滴滴巴士、代驾等互联网出行方式之间的边界已经相当模糊,加之网约车与传统出租汽车之间,网约车与城市公交、地铁之间又有着很强的替代关系,在这种背景下界定出来的相关市场就会是一个很大的相关市场,而相关市场越大,就越能稀释滴滴和优步看起来很大的市场份额。
加之,这次滴滴和优步联姻,商务主管部门是最有能力横加阻拦的。《反垄断法》中对商务主管部门授予了极为宽泛的自由裁量权,只要经营者集中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商务主管部门都可以坚决制止。但是商务主管部门也有难言之隐,这就是面对vie架构的企业,商务主管部门一直很纠结很犹豫。这样看来,商务主管部门与滴滴之间的隔空喊话,就很像丈母娘不满意女儿跟女婿私定终身,忍不住想敲打敲打,但是丈母娘心里很清楚,滴滴和优步可都是vie架构,两个小家伙的身份还存在重大疑问呢,要是这次动真格管了,以后还不知道冒出多少个女儿和女婿来。
这就意味着,只要不改变对vie架构的态度,商务主管部门就不可能真正站出来审查滴滴和优步的联姻。
但是,小编觉得,滴滴最终会不会被坐实垄断都不重要,因为就算滴滴被冠以“垄断”的臭名,被商务部开了巨额罚款,又或是怎么怎么地,其实对我们的影响都不大。与我们有关的是滴滴的安全问题。如果滴滴只是一味的靠公关来洗白,而不动真格子来解决安全问题,不仅洗不白还越洗越黑,还会失去市场。总不能学优步在这方面不能提供好的经验,他们干脆地把自己称为技术公司,只是提供平台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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