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号,个人和商家都可在公众号平台上和特定群体进行文字、图片、语音、视频的全方位沟通及互动,也可在公众号上接触新事物、新思维,学习技能等。微信公众号已经形成了一种主流的线上线下的互动营销方式。
伪“王建林公众号”被真王健林告
名为“王建林”的公众号自2015年9月2日由浩港电子网络有限公司注册后,每天以4至10篇的频率发表文章,部分文章的标题使用淫秽、烂俗的词句来吸引读者的眼球;该公众号还冒用王健林的名义向读者推销一些成功学课程和资料,甚至推荐读者加入疑似网络传销的组织。虽然王建林和王健林的“建”字不同,但是以“王健林”本人的名字搜索,得到多个网站查询的信息均显示有王健林“别名”或是“曾用名”为“王建林”,而且其在公众号上使用的头像照片就是王健林本人。
王健林将浩港网络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关闭涉案公众号,删除全部文章,在媒体刊登道歉声明,并赔偿经济损失499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00万元以及维权支出的合理支出1万元。
近日,该案件在北京市三中院进行最终审判,法院认定该公众号侵权,王健林获赔精神损害抚慰金7万元。
这并非是王健林对公众号进行第一次起诉,此前还起诉了名为“顶尖企业家”的公众号侵权,索赔1000余万,该案件在今年三月宣判,也是被判侵权。
京东怒告欧界传媒诽谤
京东于今日向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状告欧界(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京东在诉状中称欧界(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是从事互联网自媒体运营的营销公司,其的微信平台运营拥有“欧界传媒”及“电商秘籍”等多个账号。从2015年至今。欧界在其运营账号中多次发布对京东的不实信息,如在“欧界传媒”上发表的《不要轻易和京东人见面!》等文章,以及在“电商秘籍”上发表《京东费劲做了6年的618黄了,半路截胡的竟是闲鱼!》等文章。这些文章故意歪曲事实,通过严重诋毁和谩骂的方式,公然对京东进行诽谤和侮辱,进而企图误导广大消费者,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目前此案已被受理。
在微信被广泛应用的时代,公众号上针对企业的不实言论往往可通过转发、分享大范围的影响用户,导致名誉受损。近两年来,企业和自媒体的名誉纠纷呈现高发的态势,一方面说明企业的法律维权意识日益增强,另一方面也说明自媒体行业也需要加强规范,舆论监督不能逾越法律的边界。作为一个媒体人,发布真实、可靠的信息是必备的职业道德。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行行出状元平台欢迎各方(自)媒体、机构转载、引用我们原创内容,但要严格注明来源:;同时,我们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如发现本站内容存在版权问题,烦请提供版权疑问、身份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service@hhczy.com,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