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赠品”这个问题,一直被吐槽。三星note 7 爆炸门事件的持续发酵,最终召回全球所有的note 7手机。然而,在中国区域召回时发生了这样一件事:京东商城要求用户退回手机的同时,也必须将赠品一起退回去。因而引起网友们的吐槽。最终,最终,京东也放弃了这一要求。
不过呢,近日,淘宝发布了原则关于“赠品”的规则。该规则主要针对商品赠品的争议处理。
规则中的赠品指:买家以购买交易商品为前提而获得的卖家承诺或双方约定的赠予物或服务。而卖家开展合法有奖销售的,买家中奖所获的奖品亦视为赠品。
买家注意:交易商品七天无理由退货的,买家应当确保赠品完好且一并退回,因买家原因导致赠品无法退回,或退回途中损毁、灭失的可按赠品价值自交易货款中扣除相应价款。
卖家注意:虽然买家退货要一并带上赠品,但卖家不得因买家原因导致赠品无法退回,或退回途中损毁、灭失等为理由,拒绝交易交易商品退货。
对于赠品的价值计算,卖家对赠品价值事先予以声明的,按其声明价值; 事先未予声明的,淘宝将参照赠品的市场公允价格酌定。
卖家关于赠品的要求:
应当明示赠品的品种、规格、数量等要素;
赠品的发货时间应当和交易商品承诺或规定的发货时间相一致;
赠品若本身需要法定售卖资质的(如食品类等),则应当具备该资质方可进行附赠。
此规则于2016年11月14日正式生效,今天是第二天。不知卖家是否注意到了呢?
附《淘宝赠品问题争议处理规范》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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