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淘宝发布《淘宝网出售假冒商品相关规则及实施细则变更公示通知》,对假货规则重磅升级,同时新增“三振出局”规则。该规则为正式生效,淘宝再度发布调整假冒材质成分、描述不符相关规则变更通知。
该规则于2017年2月10日正式生效。
本次公示的内容主要是对《假冒材质成份的规则与实施细则》、《描述不符的认定和处罚的规则与实施细则》、《淘宝商品品质抽检行为规范》、《天猫食品品质抽检行为规范细则》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1、《假冒材质成份的规则与实施细则》修订内容
主要是对特定类目的范围进行更改:特定类目包括但不限于:珠宝/钻石/翡翠/黄金(一级类目)、住宅家具、商业/办公家具、传统滋补营养品类目下的冬虫夏草、燕窝。
2、《描述不符的认定和处罚的规则与实施细则》修订内容
主要对天猫商家对商品材质、成份信息的描述与买家收到的商品 “严重不符”的定义进行更改。
天猫商家对商品材质、成份信息的描述与买家收到的商品 “严重不符”是指:“保健食品/膳食营养补充食品”、“传统滋补营养品”类目下的商品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的:
(1)经检测,商品标签或页面描述与实际成份不一致,或掺入其他物质的。如商品描述为蜂蜜,实际检测掺入C3、C4植物糖的,且未在商品标签中进行说明的,法规规定的限量内少量添加以满足工艺需求的除外;商品描述含有灵芝成分,实际检测无灵芝的;
(2)商品描述为带有溯源码的干燕窝,但在实物商品中并未带有溯源码,或通过中国燕窝溯源管理服务平台(http://ebn.caiq.org.cn/)查询该溯源码不存在或者不相符的。
3、《淘宝商品品质抽检行为规范》修订内容
新增“检测标准”,淘宝对商品品质的检测将依据国家标准执行。
平台按照国家标准、产品标准、平台标准或其他法律法规规范对产品质量进行检测,可以采用国家标准方法、国家推荐标准方法检测,也可以根据品质管控的需要采用国家认定的第三方质检机构采用的非国家标准检测方法进行判定。
4、《天猫食品品质抽检行为规范细则》修订内容
更改第三条“检验依据”中部分国家标准要求。更改后为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标准内无类别或添加限值的默认不能添加)。
同时更改第六条“判定原则”,具体更改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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