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不应成为法律的灰色地带,尤其是网络购物一样享有法律保护。
6月20日,全国“刷单入刑”第一案在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90后”刷单组织者李某某因犯非法经营罪被一审判决五年六个月,连同原判有期徒刑九个月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九个月。
刷单、炒信行为已经“入刑”,用刑罚惩治刷单组织者可以说是重大的司法成果和社会进步。
但网络恶势力永远不止刷单、炒信等行为。
近日,阿里巴巴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恶意攻击商家的90后买家杨某,索赔人民币100万元。
买家恶意攻击,敲诈勒索商家
此前,被告杨某作为群主(昵称:天盟-小队长)创建了多个付费QQ群,群主会向入群人员收取一定额度的入群费。平时,通过在群内发送推广信息,发动群内会员为商家推广商品。
原本一个正常、良性的商品推广组织,由于组织者的管理不善,在利益的驱使下,本质发生了变化,逐渐沦为了恶意攻击商家的聚集地。
日成交量大,客单价高的天猫店铺,往往成为该团伙攻击的目标。
被告通过这些群多次煽动、组织、教唆群内成员对商家发起恶意攻击,通过拍下大量订单,后再操作线上退货,导致商家库存一直被锁定,无法正常运营,被告趁机向商家敲诈勒索金钱。
阿里巴巴通过系统监控和排查,发现有多个账户引发大量异常订单。并向相关商家取证查明:被告杨某多次发动对商家的攻击,其中,曾于去年“双12”大促前发布攻击任务,仅12月11日,在A店铺下单3400多个,涉及商品17979件,金额91万多元。今年3月份,又对B店铺发动攻击,导致该店铺部分商品下架,一周内日销售额下降50%以上。
被告的这种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行为,损害了商家及原告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原告依法提起诉讼: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相关经济损失,关停涉案QQ群,对群主、群管理员账号采取永久封停。
恶意攻击,阿里巴巴零容忍
在日常的交易中,为提升消费者的购物体验,平台制定相应规则来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不受侵害,这也是淘宝/天猫深受消费者喜爱与信任的重要原因之一。
但是在该案件中,出于保障平台交易安全性及便利性的正常运营规则,以及出于对买家善意保护的规则却被别有所图的利用,严重侵害了商家的合法权益,也严重扰乱平台及网购市场的健康秩序。
对于此类恶意攻击行为,阿里巴巴同样是零容忍。因此,类似不正当行为一经发现、核实,阿里巴巴必当给予相应处罚,并视情节严重采取法律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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