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诉天猫“二选一”案近日在阿里高管下场点评引发热议后,10月15日,京东一位高管回应称,“二选一”受伤最深的不是京东,而是商家。平台资源稀缺更应鼓励商家多渠道、多平台发展。他还提到,《电商法》《反垄断法》明确规定强迫“二选一”属于违法行为。“没有法律和规则,才会有劣币驱逐良币”。
持续多年的京东诉天猫“二选一”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案尚未开庭即陷入法院管辖权之争。据了解,该案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一审受理,天猫主张该案应由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2017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一审驳回天猫管辖权异议,天猫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
2019年10月9日,最高院二审驳回了天猫主张,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此判决进展。
10月14日,阿里巴巴集团市场公关委员会主席王帅回应“二选一”称,所谓的“二选一”从来只是一个伪命题,本是正常市场行为,也是良币驱逐劣币,平台为组织大促活动必须投入大量资源和成本,也就有充分的理由要求商家品牌在货品、价格等方面具有对等力度,这是最朴素的商业规则。“我们尊重法院的任何判决结果。”
对于京东、阿里的回应,二选一在电商圈已不是个例,“作为新《电商法》实施以来,电商圈反垄断诉讼第一例,最终审判结论具有较强的现实业务指导意义。如何定性这种二选一行为,对电商行业持续良性竞争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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