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1688会员:
为不断优化平台知识产权规则,1688平台将针对《知识产权侵权处理规则》《图片/视频侵权处理规则》进行调整,统一依据调整后新规则《不当使用他人权利处理规则》和《出售假冒商品处理规则》进行管理,原有规则将在新规则生效后同步下架。具体详见调整公告后规则正文。
《不当使用他人权利处理规则》和《出售假冒商品处理规则》将于2023年02月07日生效,本次相关规则升级内容主要如下:
1/将原知识产权侵权中的一般侵权和图片/视频侵权统一纳入到《不当使用他人权利处理规则》进行管理。
2/针对不当使用他人权利的适用情形、处理措施等进行了细化规定。
3/将原知识产权侵权中的严重侵权调整至《出售假冒商品处理规则》进行管理,删除原一般侵权相关内容。
《不当使用他人权利处理规则》和《出售假冒商品处理规则》将于2023年02月07日生效,请广大会员注意规则变化。
——规则正文:《不当使用他人权利处理规则》
【不当使用他人权利】
【适用情形】不当使用他人权利,是指商家发布的商品或信息涉嫌不当使用他人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肖像权等权利,或构成不正当竞争的行为。
【处理措施】违规商品或信息处置、账户权限管控、经营权限管控、扣分等
【具体处理措施】
不当使用他人权利,是指用户发生以下任一行为:
(一) 商家发布的信息(包括商品信息、店铺信息等)涉嫌不当使用他人权利的;
(二) 商家出售商品涉嫌不当使用他人权利的;
若商家发生上述任一行为的,阿里巴巴将对其所发布的涉嫌不当使用他人权利的商品或信息进行删除。同时,阿里巴巴将按照如下规定对商家进行处理:
(一)商家不当使用他人权利情节一般的,每次扣2分;并可结合侵权具体情形和历史违规情况,每次扣6分;
(二)商家不当使用他人权利情节严重的,每次扣24分;
(三)商家不当使用他人权利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60分。
权利人就同一权利在3天内对同一商家的投诉视为一次投诉。
同时,阿里巴巴将视情形给商家提供自检自查的机会,并视情节严重程度可采取下架商品、删除商品及信息、限制发布商品、限制使用账户、查封账户、清退店铺等措施。
【附则】
1.为了更好地履行知识产权权保护责任,阿里巴巴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调整、经营环境的变化等因素及时地修订本规则并予以公示。修订后的规则于公示公告中指定的日期起生效。用户继续使用阿里巴巴的服务,视为对该新修订规则的认可和接受。
2.若用户的行为同时也违反《阿里巴巴中国网站规则》总则各及各分则相关规定,阿里巴巴将同时依据该等规则对用户另行处理。
3.阿里巴巴不接受已被关闭账号的用户提交的申诉。
4.用户因违反本规则及阿里巴巴中国站其他规则累计扣分处理方式如下
1/累计扣分处理方式12分-24分之间(含12分)警告
2/24分-36分之间(含24分)限权7天
3/36分-48分之间(含36分)限权15天
4/48分-60分之间(含48分)限权30天
5/60分或以上关闭账号
【规则解读】:
一、“不当使用他人权利”是指不当使用他人的哪些权利?
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肖像权等。
二、为什么“权利人就同一权利在三天内对同一商家的投诉视为一次投诉”?
因处理投诉和商家整改需要时间,因此,阿里巴巴将同一权利人就同一权利在三天之内就同一商家提出的投诉均将被视为一次投诉,此期间内时间在后的投诉将视为对之前投诉的补充,而不视为再次投诉。
其中,“三天”中的“天”起算点以处罚执行时间为准。
三、什么是“商家发布的信息(包括商品信息、店铺信息等)涉嫌不当使用他人权利的?”举例说明。
未经他人许可,在商品信息、店铺信息中使用他人的商标(包括文字商标、图形商标等)或作品(文字作品、图案作品)等。
如:未经他人许可,在店铺名中使用他人的商标;
如:未经他人许可,在商品信息中使用他人的美术著作;
如:未经他人许可,在商品信息中使用他人的肖像。
四、什么是“商家发布的商品或信息涉嫌不当使用他人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肖像权等权利”?举例说明。
1、不当使用他人商标权,是指商家出售的商品被认定为商标侵权,但不属于假冒的情形。
例如:阿里巴巴商家销售“臣氏”产品,被“屈臣氏”商标权利人投诉,并出示广州市工商局认定,“臣氏”构成商标侵权。
2、不当使用他人著作权,是指商家出售的商品被认定为著作权侵权,但不属于盗版的情形;
例如:
(1)阿里巴巴商家销售的《XXXX》一书,但权利人投诉《XXXX》在中国并未授权任何一家出版社进行出版;
(2)阿里巴巴商家销售T恤衫,未经权利人授权使用其卡通作品头像。
3、不当使用他人专利,是指商家出售的商品侵犯他人外观设计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或发明专利的;
4、不当使用他人肖像权,指商家未经肖像权人许可,在商品或描述中使用了肖像权人的肖像;
例如:阿里巴巴商家销售的产品,未经肖像权人认可,使用包含其肖像的图片。
五、“商家不当使用他人权利情节严重的”是指哪些情形?
“商家不当使用他人权利情节严重的”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情形:
情形一: 商家所发布的商品信息或使用的其他信息存在侵犯他人外观设计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发明专利或商标不正当竞争、侵犯美术作品著作权等情形,且同一权利人就同一权利对同一商家的投诉成立多次的。
情形二:商家大量不当使用他人商标权、著作权或专利权的情形。
六、“商家不当使用他人权利情节特别严重的”是指哪些情形?
1、经司法、行政等权力机关认定商家所发布的商品信息或使用的其他信息存在不当使用他人权利,且手段恶劣或数额巨大或造成严重后果的。
如:商家A因在其店铺内销售侵犯专利权B的商品,被法院判决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权利人损失数额巨大的;或商家A恶意规避规则,在店铺内持续不断地大量发布侵犯专利权B的商品和信息。
2、商家发生不当使用他人权利行为且存在手段恶劣、行为密集、规模庞大、后果严重、恶意对抗监管等特殊情节的。
3、以及其他平台认为足以构成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七、图片/视频侵权处理依据哪个规则?
图片/视频侵权行为属于不当使用他人权利,其认定与处理依据《不当使用他人权利处理规则》
注:
(1) 图片侵权 指卖家所发布的图片(包括但不限于供应产品中的图片、报价中的图片、旺铺图片等)未经图片版权所有人许可而擅自使用的行为。
(2) 视频侵权:指卖家所发布的视频(包括但不限于供应产品中的视频、旺铺视频,以及视频中的音乐、声音、台词、视觉设计、对话等构成视频的元素等)未经视频版权所有人和/或相应的权利人许可而擅自使用的行为。
——规则正文:《出售假冒商品处理规则》
一、【适用情形】出售假冒商品,指卖家出售假冒注册商标或盗版商品的行为。
如:发布、销售非商品来源国的注册商标权利人或其被许可人生产的商品;
如:发布、销售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其作品、包含但不限于图书、电子书、软件、音像制品等;
二、具体处理措施
阿里巴巴中国站将出售假冒商品行为归类为严重侵权行为,具体处理措施如下:
出售假冒商品行为
违规类型:
1/处理被投诉成立 删除对应商品信息
2/其他出售假冒商品行为 第一次成立的扣4分,第二次及以上成立的扣8分,情形严重按24分/次或60分/次扣分并删除相应商品信息
处理:
针对违规成立的出售假冒商品行为实施“三振出局制,即用户出售假冒商品行为成立记一次。其中,首次出售假冒商品行为成立将予以限权7天处理,同一用户第二次出售假冒商品行为成立将予以限权15天处理,若同一用户出售假冒商品行为成立的次数累积达三次的,则被关闭账号其他出售假冒商品行为
注:
1、用户被出售假冒商品记次后,如投诉方撤消投诉,或用户反通知成立,则将取消用户相应出售假冒商品投诉的记次;但如用户因出售假冒商品累计记次达到关闭账号处罚标准,即使符合前述情形,也将不予取消相应记次。
2、出售假冒商品次数按行为年累计计算,“行为年”指每次出售假冒商品违规都会被记365天。
3、用户三天内所有的出售假冒商品违规,视为一次违规计算
4、限权包括但不限于旺铺屏蔽、搜索屏蔽、限制商品新发和编辑等限权动作。
附:
用户因违反本规则及阿里巴巴中国站其他规则累计扣分处理方式如下:
累计扣分处理方式:12分-24分之间(含12分)警告;24分-36分之间(含24分)限权7天;36分-48分之间(含36分)限权15天;48分-60分之间(含48分)限权30天;60分或以上关闭账号
用户因违反本规则严重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振次处罚方式如下:严重侵权记振处理方式:一振限 权7天;二振限权15天;三振关闭账号
三、附则
1、为了更好地履行知识产权权保护责任,阿里巴巴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调整、经营环境的变化等因素及时地修订本规则并予以公示。修订后的规则于公示公告中指定的日期起生效。用户继续使用阿里巴巴的服务,视为对该新修订规则的认可和接受。
2、若用户的行为同时也违反《阿里巴巴中国网站规则》总则各及各分则相关规定,阿里巴巴将同时依据该等规则对用户另行处理。
3、阿里巴巴不接受已被关闭账号的用户提交的申诉。
4、阿里巴巴将视情形给商家提供自检自查的机会,并视情节严重程度可采取下架商品、删除商品及信息、限制发布商品、限制使用账户、查封账户、清退店铺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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