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券上明明写着,点干锅后半价优惠,结账时店家却说,只有干锅才能享受半价优惠,其他菜金没有半价,这分明就是误导。”昨日,在连江县工商局的调解下,庄小姐终于讨回了说法,商家同意全部菜金半价优惠。
8月初,庄小姐在连江某商业期刊上看到一家鱼庄的消费优惠券。消费券有效期为:8月15日至9月15日,消费券上注明“凭此券现金消费享受半价优惠,点干锅后方可使用”。
8月17日,庄小姐和家人来到该鱼庄吃饭。庄小姐点了干锅及其他几盘菜。结账时,庄小姐拿着消费优惠券,要求商家全部菜金半价优惠。然而店员却称此优惠券只能是干锅半价,其他菜金没有半价。
工商人员调查后指出,商家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进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该鱼庄推出的优惠券有误导消费者的嫌疑。经调解,商家最终同意所有菜金半价优惠,退还多收的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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