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二季度,上海市质监局抽查学生校服,其中不合格21批,抽样合格率48.78%。不合格产品中,甲醛含量不合格1批,起毛起球不合格1批,纤维含量不合格3批,使用说明不合格18批。
上海市质监局日前召开“2012年上海学生服产品质量分析会”,通报了二季度抽查结果并分析了近年来抽查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多为“使用说明”不合格
6月5日至8月9日,上海市纺织纤维质量监督检验站对11个区县生产领域的学生服产品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查,基本覆盖上海所有品牌,检验项目为校服的主要性能指标,共抽查21家企业的41批学生服。
从抽查结果看,近半企业的产品使用说明不合格,主要包括产品型号不准确、洗涤符号不准确、产品标准不准确、耐久性标签标注的成分和实际不符、无安全类别等。
质监局监督处工作人员表示,2012年的合格率不到五成,2007年至2011年学生服监督抽查合格率在80%左右,主要是由于今年首次将“使用说明”作为主要的质量项目进行考核。
由于没有“使用说明”这一考核项,广东省质监局日前最新发布的今年中小学生校服产品专项监督抽查结果数据就较为乐观。抽查样品中仅8.5%不合格,涉及纤维成分含量、裤后裆接缝强度、标识等3个项目不合格,而且,没有产品甲醛含量不合格或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不合格。
新校服洗涤后再使用
广东省质监局建议,学校在选购校服时应尽量选购正规厂家的产品,知名厂家的产品质量方面有较好保证。与校服生产企业签订购买合同时,应将对校服的质量要求明确、细致地写入合同条款当中,以便出现质量问题时,追究责任有所依据。对校服进行验收时,应注重校服质量的验收,可以要求生产企业提供由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包括产品的安全性指标及产品的服用性能指标等)。
质监局还提醒,家长领到校服后,首先应仔细检查是否有影响外观的表面疵点,如色差色花,洞眼,烫黄,缝纫处是否有脱线、漏缝等。如果出现上述情况,应及时要求调换。新买的校服应充分洗涤后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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