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贡茶的历史非常久远。茶叶何时成为贡品?循着文字记载的蛛丝马迹,其源头可以追溯到公元前10世纪的周武王时期,距今已然三千余年。贡茶初始,仅属于土贡性质。自唐代开始,贡茶有了进一步发展,且逐渐形成了贡茶制度,并由此一直沿袭至清王朝的寿终正寝。
唐朝
最早在湖州长兴和常州义兴(宜兴)交界的顾渚山设立贡茶院,纳入官府直接管理,并设官督造,细求精制。每年集“役工三万人、工匠千余人”,采制贡茶“顾渚紫笋”,并按规定时间送抵京城。
到了宋代,饮茶风俗已相当普及。帝王嗜茶,也数宋代最甚,特别是宋徽宗赵佶,他不仅爱茶,而且懂茶。他还研究茶学,亲自撰写《大观茶论》。因此,宋代贡茶在唐代的基础上又有了较大的发展。除了保留顾渚山贡茶院,贡焙重心逐步由浙江移往福建,建安北苑贡茶(亦称“建茶”)自此声名鹊起,走向鼎盛。其官焙规模之大,动员役工之多,均远超过顾渚。建安即今福建建瓯市,境内自然环境和土壤条件极宜植茶。建溪两岸、凤凰山麓盛产茶叶,且天然品质好。建茶入贡,始于南唐,宋承南唐旧制。建茶入贡最早记载见之于吴任臣《十国春秋·闽康宗本记》。宋太平兴国年间,开始设立官焙,专门采制贡茶。北苑还是宋朝的御茶园,生产龙凤团茶专供御用。可以说,宋代把贡茶推到了极致,贡茶把建茶推向了辉煌。
贡茶是糜费扰民的苛政之举,亦是封建皇权专制的产物。正如《左传·昭公》所云:“溥天之下,何非王土?”“食土之毛(指农产品),谁非君臣?”又如《小雅·北山篇》所曰:“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这些话的内容,说白了就是天子有权直接或间接向庶民取得贡赋(范文澜语:见《中国通史》第一册)。
贡茶的采摘和焙制,“工甚大,造甚精”,这要耗费多少人力财力啊。到了茶叶采制时节,“女废蚕织,男废耕农,夜不能息,昼不能停”。为了制作贡茶而耽误了农事,全年衣食无着。茶农困苦有谁知?又有谁来怜惜!凡产茶之地,每岁入贡,且有定额,不可减免。因而茶农发出“茶何不产别区”之慨叹。而当时的交通运输条件,将贡茶运送京都又谈何容易!“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的诗句,是我们所习诵的。但对“牡丹花笑金钿动,传奏吴兴紫笋来”的诗句,就未必熟识了。前一诗句,是讲用驿马快递千里送荔枝的情景,而后一诗句,讲的就是快马专程送贡茶了。茶叶贵在新,越新越好。“长兴贡,限清明日到京,谓之急程茶”。这“急程茶”为的是赶上皇宫的清明茶宴。建安北苑贡茶也是如此。欧阳修诗云:“建安三千五百里,京师三月试新茶”。
安徽霍山黄芽在明朝时入贡,在明朝初年,只定岁贡10公斤。在发生燕王(朱棣)叛乱之后,把京城从南京迁到北京,形成南北两个都城。南京也设路官,北京也设路官。到正德十五年应进黄芽细茶600公斤,粗茶3000公斤,岁贡比原来翻十几倍。茶农负担太重。当时的太守曹琥上奏《请革芽茶疏》。他站在茶农的立场上,陈述了贡茶的五大害处,揭露了贡茶苛政。
贡茶对茶的品质极为苛求,且花样要不断翻新,新制一出,旧茶即被淘汰。每个品种上贡时限一般为五年,五年之后要更换新品种上贡,这样的贡茶有一个好处,就是促进了茶叶制作工艺的不断改进,名茶品种不断推陈出新。另一个好处,贡焙或官焙的布设,对与其相邻的外焙和周围的私焙,在技术上有示范普及作用,而周边私焙也对贡焙有竞争促进作用,从而形成制作技术相互联动的有机整体,而这一点却往往是容易被人所忽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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