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今日头条”获得上亿融资,其后估值上到5亿之后,立即引发了媒体界的大地震,各大媒体界人士纷纷站出来指责维权。如果“今日头条”现在还是只值5000元,那么还会有这些维权的人吗?
也想分杯羹的成本问题
“今日头条”获得上亿融资,其后估值上到5亿之后,立即引发了媒体界的大地震。不过我说句丑话在前头,这都属于这些媒体界人士的先是“羡慕嫉妒恨”、然后“也想分杯羹”所致。理由是考虑一个反向事实,那就是如果“今日头条”只值5千?是的,当今日头条刚起步的时候,这帮也想分杯羹的早干嘛去了呢?
答案是之前维权不值得,收益太低。成本/收益问题永远是精明计算的第一考量。这就是辜朝明在解释2008年以来的金融危机时说的,流动性不足不是因为企业没钱,是因为企业有钱先去平自己的资产负载表,不是用于再投资。因为这个时候缺钱,你有点钱就可以压低还钱的成本。
对今日头条的维权是两阶段策略。第一阶段,一个小APP,你觉得反正它也没钱,维权不值得,因为收益率太低;第二个阶段,忽成大金猪,它有钱了,所以比较尽管很高的维权成本,但预期收益上去了,所以大家就跳出来维权。
换个其他的例子,也是一样。比如说“腾讯大家”上的文章被一个小破网站侵权使用了,你会怎么办呢?通常就是听之任之。就算打一个电话过去让其下架,你都觉得没有必要,因为实在是太不值得了。但如果是一个大的网站侵权,你会怎么办呢?保留证据到一定的量,足以证明是系统性侵权,然后有足够的收益的时候,你再维权。所以还是成本收益的考虑。
国内新闻业在原创内容上做得比较好的“财新传媒”,也无非是号召同行要自律,然后在自己网站上公布下别家媒体的侵权行为,仅此而已。至少还没有听说对薄公堂的行为。为什么呢?理由也还是成本收益。
版权保护的强度问题
当然,这么说会显得我看起来支持“今日头条”这种肆无忌惮的侵权行为,和说腐败有利于经济增长基本属于同一个德性。不过从事实上来看,能将这么低质量的“新闻”做成数亿估值的产品,的的确确是做大了中国这个新闻市场。
为什么说中国新闻的质量普遍低下,就算是各种头条也不例外呢?因为新闻市场是受到严格管制的市场。什么?你不知道新闻市场受到严格管制?恭喜你,又为市场受到严格管制添加了一个活生生的样本。
市场铺路的时候,通常都是质量较差的产品,理由就是你要做大这个市场,就需要争取那些不那么有购买力的人。价格太高肯定是不行的。
“今日头条”的事情让我想起了TheHuffingtonPost早年受到的责难,即便在美国这种版权保护比较严格、新闻市场竞争激烈的国家,要进一步扩大市场,也还是靠一些不光彩的手段。
什么深度链接,什么流量转接,无非就是些套话,背后的目的就是要免费使用内容,降低成本。为了性、权力和金钱,谎言甚至会打扮成“伟光正”的样子。
在中国,关于内容的copyright和copyleft的争论还不是很大。这中间涉及到的是一个内容版权到底保护到什么程度的问题。
一般来说,全面保护固然有助于清晰界定,但会弱化传播交流的效果,在网络时代尤其如此。
举例来说,我在“大家”写了一篇文章,我还希望我自己的blog和其他各处网络都能转载,这样我就会有更多的读者。但作为“腾讯大家”就会限制作者这样做,因为这与其利益不符。如果一篇文章的发表渠道只有一个,不管这个平台有多大的影响力,其传播的效果还是受到了很大的限制。
当然全面不保护,就是“今日头条”这种,传播上当然是更广了,但原来支付作者成本的媒体却没有相应的回报。
当然“今日头条”某些去掉原作者的做法,则属于超出正常人类能理解的范围了。因为你本来可以达成类似内勒巴夫和布兰登伯格在《合作竞争》中讨论的“竞合效应”,虽然有竞争,但合作起来力量更大。
典型的例子是电影明星,两个电影明星之间是有竞争的,但是放在一部电影里往往会有更大的吸引力。“今日头条”的做法是,明星的身子露出来了,但脸上却打了花。
芝加哥大学的法学家波斯纳讨论过什么是最优程度的版权保护,结论是要看具体的合约。参与方讨价还价的能力各不相同,因此虽然最优的版权保护度会落在全面保护(completecopyright)和全面放弃(completecopyleft)之间,但具体偏向哪一端,还是看具体合约的。
而且合约会动态化,并非一纸静态合约。合约的动态化还受到制度环境变化的影响。例如法律规定的变化和执行的强度变化等。
中国的侵权之所以频繁普遍,人们习以为常,还是因为侵权违法的成本太低。
刚刚过世的伟大经济学家贝克尔在分析犯罪行为的时候就讲过,犯罪分子也是理性人,会理性估算被抓的概率以及被惩罚的成本。如果被抓的概率很小,即便被抓也不过罚几万块了事,那么有什么能阻止其肆无忌惮的侵权呢?
媒体人往往指望道德良知的审判,一方面固然因为自己也不够洁身自好而丧失道德高点,另一方面是因为良知道德在这个健忘的民族里实在构不成约束。
这种软的约束硬不起来,实在也是因为没有什么是全体公民都能相信的,连宪法都不足信的地方,你指望法律真正起作用,是很困难的。法律要么受群体意识的影响,要么受制于行政框架和长官意志。所以不仅是历史,法律也是任人打扮的小姑娘。
头条以外的世界
但还有更重要的问题需要讨论,那就是人们为什么会有看头条的需要呢?
这里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在竞争充分的新闻市场,有突发新闻和市场竞争出来的新闻产品两类会变成头条,引发广泛的讨论;另一种情况是在新闻不自由,市场受管制的情况下,呈现出阉割过的产品,在这些产品里矮中拔长,挑选出一些所谓的“头条”。“今日头条”就是后一种市场里的变异产品。
围绕“头条”的争议,大部分是聚焦在技术层面的,在我看来可能是极不重要的那一部分。
因为这原本是说你不服不满权益受侵害,你就交给法庭的事儿。但现在的问题是,威权体制导致法院不值得信任,甚至连产生法律的制度规则都不可信。
而这种威权体制在新闻市场里继续延伸,就变成了新闻管制下审查与自我审查相结合产出的“新闻产品”。“今日头条”这样一种产品会受欢迎,是因为长期的新闻管制已经形成了一个只有这么一点大的“楚门的世界”,而且让人很容易忘记更广阔的东西在头条的外边。
“今日头条”犯众怒,法律成本或会阻碍其进一步发展的步伐。但众怒最终往何处,这才是最需要考虑的问题。
应对未来不确定的唯一方式是不断创新。但要创新,就意味着要突破原有的管制,去探索新的可能,去看看“头条以外的世界”。
头条以外的世界你需要跳出井底或者翻过高墙才能看到,不然就只看到头顶的一片天。
比如说微博有两种版本,可呈现的和被消失的,但被消失的那一部分才是真实世界里发生的“头条”。这些新闻隐在暗处,这是漫无边际的暗处。
在无边的黑暗里,个人当然有选择成为幸福的猪的权利,因为从现有的成本收益的角度来看,这可能是一个合适的选择。但问题恰在于这是个不确定的世界,变化的未来很快会让当期的选择成为成本太高的选择。
所以即便从预期收益的角度,看看头条外的世界依旧是一个不坏的选择。
这漫无边际的暗处要敞亮起来,答案不在于围绕“今日头条”所涉及的版权保护程度的争议,而在于每一个个人要敞亮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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