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国家工商总局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工商部门对电商企业落实新《消法》“7日无理由退货”规定情况开展检查,督促电商企业认真落实新《消法》相关规定。
通知要求,各地工商部门应全面检查电商企业落实“7日无理由退货”有关规定情况,重点检查电商企业标注不适用无理由退货规定的商品、购买过程中“一对一”确认环节、因消费者拆开外包装查验商品而被商家拒退无理由退货等方面的情况。一旦发现电商企业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
7月10日,国家工商总局和中国消费者协会就落实新《消法》“7日无理由退货”规定约谈阿里巴巴集团、京东商城等10家电商,要求参加约谈的电商企业及行业内其他电商企业在约谈会结束后30日内进行自查自纠,在经营活动中落实好“7日无理由退货”规定。
为了督促电商企业进一步落实该规定,通知强调,各地工商部门要深刻领会新《消法》立法精神,把新《消法》赋予消费者反悔权的立法精神宣传到位,指导电商企业通过细化制度、完善程序等有效举措,将“7日无理由退货”规定落到实处。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各地工商部门要进一步扩大电子商务领域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覆盖面,充分发挥基层消费维权网络在消费者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处理、权益保障等方面的作用,引导电商企业加强和改进服务,切实履行经营者的消费维权社会责任。
新消法从3月15日正式实施,网购7天无理由退货,但是实施5个月来,引发了大量争议和消费者投诉,“特殊商品”被拒退,七天无理由退货引争议。为此,国家工商总局、中国消费者协会“约谈”了国内10大主要电商,全面落实新《消法》,拆包装不能作拒退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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